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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人民检察院连续两届蝉联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2021-01-25 10:40:57    来源:黄河新闻网晋中频道

黄河新闻网晋中讯(李建芳)近日,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下发《关于复查确认继续保留荣誉称号的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的通报》,经过严格规范复核,晋中市人民检察院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这是继2017年以来连续两届蝉联此项荣誉。

全国文明单位是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最高标准和最高荣誉,更是一个单位的精神名片和发展灵魂。晋中市人民检察院党组紧紧围绕“抓班子、带队伍、兴文化、铸检魂、树形象”目标要求,牢固树立“保牌”意识,把文明创建作为龙头工程来抓,统一思想、持续用力,形成了人人都是参与者、推动者、受益者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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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终将文明创建与机关党建相结合,贯穿于业务、队伍、基础建设各个环节。新思想培根铸魂、道德内涵入心入脑、文明意识见行见效,不断培育文明养成;精准扶贫显担当、法律服务解民忧、依托公益献爱心,精心打造文明形象;积极投身疫情防控人民战争、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倾力支持服务民营企业发展、用心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首创检察长巡访工作机制主动参与社会治理,全面彰显文明创建价值,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整体水平强力提升。

走近晋中市人民检察院,文明新风拂面而来。党建活动室、检察文化陈列馆、文明创建荣誉展厅……倾心营造晋中检察人的精神家园,为文明创建注入了源源不断的生机与活力。征途无尽头,事业无止境。晋中市人民检察院将珍惜荣誉,再接再厉,让文明之花绽放异彩,文明之光照亮前路。

[编辑:梁美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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