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强化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主体责任,有效防止新冠疫情潜在风险,及时排查感染隐患,近日,晋中市市场监管局下发通知,按照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的原则,暂停我市电子商务平台企业销售退烧药品,并发布暂停销售的43种退烧药品目录。
据了解,此次暂停销售的43种退烧药品包含酚麻美敏片、双(对)乙酰氨基酚口服溶液、氨酚伪麻美芬片Ⅱ/氨麻苯美片、阿司匹林片(大剂量)>250mg、布洛芬缓释胶囊等。我市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在1月20日接到市市场监管局通知后,已于当天晚上22时完成平台在售药店全部退烧药的下架处理。
截至目前,我市药品零售企业、电子商务平台企业根据市防控办疫情防控要求, 均已暂停销售退烧药品。暂停销售退烧药品期间,哨点药店将对止咳药品、抗菌药品及抗病毒药品进行销售监测,同时引导发热病患者到指定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对违反要求、擅自销售退烧药的企业,将予以严厉打击。(记者裴晓敏 通讯员张志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