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 只为水清河畅
黄河新闻网晋中讯(李政)5月8日,晋中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与市河长办赴左权开展巡河活动。
第六检察部干警与市河长办成员在左权县清漳河巡河时发现,清漳河骆驼村段多处存在违规采砂的现象,河道中砂石随处堆放,采坑遍布,严重影响河道行洪。汛期将至,河道的破坏带来严重安全隐患,严重威胁河道周边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第六检察部干警当即进行了现场取证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询问。之后,在左权县人民检察院召集县水利局、县河长办、拐儿乡政府与相关企业负责人召开座谈会。
会上,晋中市检察院与市河长办相关负责人对巡河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通报。行政监管部门负责人表示,将依法履行职责,保证国家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不受侵害;企业负责人表示,将规范采砂行为,履行社会责任。市县两级检察院将依法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通过行政公益诉讼检察,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对企业负起监管职责,保护国家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不受侵害。
下一步,晋中市检察机关将深入贯彻落实“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针对河湖治理中的突出问题,对全市河湖流域联合开展专项行动,形成合力,加大涉河湖流域环境破坏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纠正行政机关履职不到位行为,打击侵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违法行为,服务保障河湖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