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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寿阳县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县长张江涛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2021-05-21 22:55:29    来源:晋中市纪委监委

日前,晋中市纪委监委对寿阳县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县长张江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张江涛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礼品礼金;涉嫌犯贪污罪、受贿罪。

张江涛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纪法意识极其淡漠,无视党规党纪、国家法律,在长期收受礼品礼金的同时还存在贪污和大肆收受贿赂的问题,把公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特别是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晋中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晋中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张江涛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张江涛简历

张江涛,男,汉族,1977年12月生,山西寿阳人,大学学历,1997年7月参加工作,1999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11年5月任寿阳县平舒乡党委书记;

2014年1月任寿阳县解愁乡党委书记;

2017年8月任寿阳县委办公室主任;

2018年7月任寿阳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

2020年3月任寿阳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平头镇党委委员、书记;

2021年3月被免职。

(晋中市纪委监委)

[编辑:梁美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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