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房屋产权登记确权颁证清零行动是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保障全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目前,晋中市房屋产权登记确权颁证清零行动(以下简称“清零行动”)各项工作正在稳步有序推进,在原有摸底台账的基础上,收集整理了项目建设手续等相关资料,建立了本地全面系统的工作新台账。
自7月1日晋中市全面部署推进“清零行动”以来,“清零行动”协调机制工作小组及各相关成员单位按照省委、市委的部署要求,以“决不把历史问题留给历史”的担当,密切配合、通力协作,不断理顺工作思路、积极破解工作难题、有效简化工作流程,夯实了“清零行动”的工作基础。
此次“清零行动”坚持以法律法规及处遗政策规定为底线,严控工作范围,杜绝“搭车”办理。记者了解到,下列房屋不纳入此次办理范围:一是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二是耕地、林地等非建设用地上的房屋;三是权属不清或存在权属纠纷的土地和房屋。
对于通过摸底调查纳入“清零行动”范围的房屋,存在以下情况经研究后可以予以剔除:一是违反规划要予以拆除的、不能取得消防认定意见的、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政府公告列入征收或拆迁范围的房屋;二是非开发建设单位(指购房人、房屋现行实际权利人以及房屋已经发生转移,其转移过程中的相关权利人)税费未缴清或不缴纳的房屋;三是对于尚未达到销售合同中向购房群众承诺的办理不动产登记时限的房屋。
围绕“清零行动”推进过程中遇到的税费缴纳问题、未办理规划认可和竣工验收备案手续问题、欠缴相关费用问题以及司法保障问题等,晋中市研究制定了“清零行动”十条举措,建立了司法保障、沟通协调、宣传保障等工作机制。同时,进一步明确了职责分工,强化监督检查,严格执纪问责,督促各成员单位把各项政策措施要求落到实处,深入基层一线,掌握一手资料,点线面结合,有效破解工作推进中的难点、堵点问题,推动“清零行动”稳妥有序开展。(晋中日报记者王菲 实习生王亚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