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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人民检察院务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2021-08-10 08:09:26    来源:晋中日报

晋中市人民检察院各党支部结合自身实际、检察职能,“学”“用”结合、学以致用,在学习教育中强思想、筑根基,在为民办事中出实招、谋实效,用心用情为人民办实事、谋福祉、解难题。

察民情访民意,检察服务走进百姓身边

送法进校园,护航少年成长。市人民检察院各党支部立足未成年人检察职能,组织开展法治进校园系列活动,为中小学生进行授课宣讲,将中国精神、法治观念送入学生心中。榆次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干警走进某民办学校,通过“宣讲+回访”,多维度地教导学生学法懂法,并对涉“一号检察建议”案件被害人,在不公开的前提下跟踪回访座谈,深入开展心理疏导和帮扶教育。

送法进企业,护航经济发展。充分发挥驻工商联检察联络室作用,制作线索台账置放联络室,列明来访企业、反映问题、法律诉求等,定期查看台账,对民营企业反映的刑事、民事、行政及公益诉讼等方面的线索进行分流,及时转相关部门办理,就办理结果进行及时反馈。同时,补充“护航民企”特约监督员,共同组成5人队伍,建立微信群,就民营企业遇到的司法问题及时沟通,实现信息多跑路、民企少跑腿,全力护航民营企业专心创业,安心经营。

送法进农村,护航乡村振兴。依托驻村扶贫工作队,将与农村农民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送进乡间地头,耐心为村民讲解,进一步引导村民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高村民的法治素养。同时,认真了解村民在生产、生活方面的现状和困难,积极联系相关部门为村民解决问题,为乡村振兴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送法进社区,护航幸福生活。市人民检察院干警走进榆次区嘉和园小区,开展民法典进社区宣传活动,让民法典飞入寻常百姓家。认真整理民法典中与老百姓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重点法律条文,将群众关心的民间借贷、遗产继承、夫妻共同债务、高空抛物等具体法律问题,通过现场解答疑惑、典型案例宣讲等形式,向群众予以宣传解读。现场共发放民法典宣传资料200余份,提供法律咨询服务30余人次,并为群众支招解决“执行难”问题。

解民忧助民生,检察职能走进百姓生活

民事检察解决农民工讨薪难。市县两级开展“支持起诉协助农民工讨薪”专项活动,共受理相关案件111件138人,办结60件82人,涉案金额190余万元,挽回经济损失88万余元。介休市人民检察院通过“检调对接中心”发现某公司拖欠26名农民工近20万元工资,经申请人多次催要,该公司仍消极履行还款义务的情况后,及时启动检调对接机制,深度介入,要求企业负责人于6月前全部付清申请人工资。

公益诉讼检察整治祭祀用品市场乱象。清明节前夕,太谷区人民检察院发现部分商家销售的冥币与人民币极度容易混同,其规格大小、颜色、图案与现流通及曾经流通的人民币图案极为相似。此种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法》《人民币图样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针对调查情况,太谷区人民检察院立即启动公益诉讼程序,会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祭祀用品专项检查活动,对市场上售卖高仿人民币和印有伟人肖像的祭祀用品开展专项治理整顿,有效维护人民币权威,守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司法温情解决涉案群众忧心事。灵石县人民检察院积极作为促成郭某交通肇事案刑事和解,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速裁程序,仅用10天时间提起公诉,提出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的确定刑量刑建议,并协助落实外地人郭某交付经常居住地社区矫正。祁县人民检察院从严从快打击性侵未成年人案件的同时,特事特办火速办理国家司法救助,用一个月完成申请、审核、发放,传递了检察机关的司法温情,被害人家属点赞“执法公正,热情服务”“全心全意,为民服务”。

护民安暖民心,检察为民走进百姓心中

守护群众钱袋子安全。以落实“三号检察建议”为牵引,联合公安、银行等单位举办“凝聚力量、打击洗钱犯罪”以案释法主题宣传活动,通过发放资料、现场解读等方式,向群众普及洗钱犯罪的基本特征,宣传金融诈骗、非法集资等涉众犯罪的洗钱风险,告知群众应尽的反洗钱义务,增强金融风险防范能力。

守护群众舌尖上安全。聚焦食品安全,严厉打击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出庭支持公诉杨某等19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猪肉案件,促使被告人当庭认罪悔罪,及时启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程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左权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学校周边食品经营商户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对销售过期食品、学校周边50米内销售烟草、售卖食品时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等情况,责令经营者立即整改,并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职,保障校园周边食品安全。

守护群众生态环境安全。制订《晋中市检察机关开展煤矿生产中涉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财产保护等领域专项监督活动实施方案》,对全市煤矿生产中越界开采、违法占地、占用林地、地质灾害、破坏生态环境、煤矿安全、偷税漏税等进行监督,进一步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加强煤矿管理工作,规范煤矿生产建设秩序,有效保护煤炭资源,加强生态环境和国有资产保护。牵头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治理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围绕林区坟头墓地治理、秸秆综合利用和焚烧管理、野外禁牧及牛羊工管理、林区输电线路、林区公路沿线、林区其他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治理、林区宗教场所及景区隐患治理等重点监督,全面加强全市森林草原火灾防控,为保护森林资源、建设生态文明和维护社会稳定提供有力支撑。(晋中日报记者 闫春晖)

[编辑:艺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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