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市疫情防控办新冠疫苗“应接尽接”的接种策略,根据《晋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指定开具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相关证明医疗机构的通知》的通知,晋中市第一人民医院免费为患者开具《禁忌症或暂缓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证明》。现将本院出具新冠疫苗接种禁忌症(暂缓接种)证明注意事项公布如下:
一、禁忌症人员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认真阅读有关新冠疫苗禁忌症说明。
2.禁忌症人员申请开具证明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提供近3个月病历和二级以上医院相关疾病诊断证明;妊娠期妇女提供本人孕检材料。
3.无相关材料的请挂号到相应的专科就诊。
二、证明开具流程
1.开证明的患者到门诊楼一楼大厅总服务台领取空白的《新冠病毒疫苗禁忌症证明》或《暂缓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证明》,由导诊人员引导分流至相关科室。
2.递交所需材料,并配合医生完成印证。
3.医生出具新冠疫苗禁忌症诊断证明。
4.携带医生开具的证明到门诊办公室盖诊断证明章,并登记。
晋中市第一人民医院
2021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