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服务大局 积极担当作为 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法治保障
黄河新闻网晋中讯(卫涛)8月18日,晋中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南世勤深入介休市,就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全面落实上级检察机关和省市委关于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的要求,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进行专题调研。介休市委书记张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董建伟,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堂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刘永宏,市法院院长陈万柱,市检察院检察长梁爽以及市发改局、工信局、税务局负责人参加。
座谈会上,南世勤听取了涉民营企业案件办理情况汇报,详细了解了介休市委在优化营商环境、服务民营经济发展方面的做法举措,并就如何进一步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法治保障与大家进行了深入交流。
南世勤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为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检察力量。晋中市两级检察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坚持依法惩处和平等保护有机统一,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既要严厉打击侵犯民营企业家人身权、财产权等犯罪案件,为企业健康发展扫清障碍,也要本着平等、审慎、谦抑、善意、文明、规范的司法理念,在处理民营企业涉罪涉诉案件中,坚守客观公正立场,审慎启动司法程序,审慎适用司法措施,审慎做出检察决定,最大限度减少办案活动对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影响。
南世勤要求,要主动服务大局,努力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法律监督要坚持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必然要求,更是新时代新形势下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现实需要。在作出检察决定之前,要综合考虑案件办理如何服务大局,如何提升司法公信力,如何体现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价值和精神,既要严格执行法律规定,又要避免就案论案,努力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南世勤强调,要积极担当作为,努力为民营企业提供更优法律服务。晋中市两级检察机关要全面落实高检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的要求,提高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主动性、精准性、实效性。要积极问需于民营企业,发挥检察机关法律专业优势,及时提供法律咨询,设身处地为民营企业解决实际问题。要结合涉企案例开展释法说理,以案释法、以案析理,提示民营企业运营过程中的法律风险点,提高运用法律保护合法权益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