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晋中讯 药品安全是重大民生问题,尤其医疗美容“微整形”乱象丛生,事关千万百姓生命健康,是全社会高度关注的大事。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鲜活的案例就是生动的法治教材......
晋中市人民检察院院办理的富某某等17人生产、销售假药、非法经营案,包含5个生产、销售假药犯罪团伙,波及全国11个生产假药窝点及库房、涉案金额大、重大疑难复杂;《药品管理法》新修订后,法律适用、案件定性均发生变化。为依法、公正、有效办理此案,4月17日,市检察院牵头组织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案件承办人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召开座谈会。
与会人员对案件办理中的问题逐条进行梳理并充分讨论,提出明确有效的解决办法。虽然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把未经批准进口的药品从假药里面拿出来单独规定,但这并不等于降低了处罚力度,对无证生产经营、冒充国外品牌,私自建立“肉毒素”“玻尿酸”等制假生产窝点,攫取高额利润的医疗美容行业乱象,仍然要加强打击力度。同时,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建立案件通报、联席会议机制,密切共享食品药品执法检查报告、有关控告举报材料等信息资源,形成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
检察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校准思想坐标,强化责任担当,以须臾不可放松的劲头从严从细抓好“四个最严”,坚持问题导向,从人民群众不满意的、感到不踏实的、最为痛恨的、最为反感的、最为担忧的地方抓起,严厉查办药品领域犯罪案件,严把人民群众用药安全的底线。同时,积极与相关职能部门加强沟通协调,执法司法联合发力,不断织密药品安全网,不断提升药品安全刻度,让老百姓放心用药、用得上好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