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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顺县人民检察院精心履职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2020-11-12 09:02:46    来源:黄河新闻网晋中频道

黄河新闻网晋中讯(李金庭)为全面落实省检察院“蹚出服务保障转型发展新路,推动整体工作迈进全国第一方阵”的要求,和顺县人民检察院未检干警坚持聚焦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立足岗位职责,凝心聚力,精心履职,不断开创新时代和顺未检工作新局面。

抓普及,促进“一号检察建议”落地落实。

一是学生教育普及化。和顺未检以法治宣讲普及为抓手,“法治副校长”走进全县10个乡镇、20余所中小学开展法治宣讲活动,以性侵害案例为切入点进行生动讲解、深入剖析,同时以广泛发放宣传手册以及对学校实地督导检查等方式,切实将学法、守法、用法的重要性及时有效传送给每名学生,提升广大未成年人遵纪守法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进一步筑牢筑强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法治城墙。二是家长认知普及化。和顺检察院与县妇联联合开展了“送法给家长”特殊法治进校园活动。活动涵盖5个乡镇,共计300余名乡村妇女,通过举办以“抵制性侵害 呵护青春花”为主题的专题讲座,深入引导广大妇女家长切实加强对未成年人子女的监管教育,提高未成年人子女预防性侵害的意识和能力,让法治扎根每名家长心间,守护每个家庭幸福。三是职能单位普及化。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最高检等九部门制定的《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强制报告制度》),切实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及时有效惩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和顺检察院联合县纪委监委、县公安局、县教科局、团县委、县妇联等多部门,召开了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联席会,通过面对面解读《强制报告制度》,促使相关职能单位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共同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除此之外,和顺县人民检察院未检干警以《守护花蕾》为主题,在全县青年干部培训班深入阐述“一号检察建议”制定背景、具体内容及相关措施,以法治为纽带,将相关职能部门紧紧连在一起,共同行动,配合协调,综合打造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体系。

抓创新,促进“法治进校园”走深走实。

一是创新宣讲手段。为切实解决地处偏远乡村孩子们的法治教育困扰,让更多未成年人接受法治教育,在授课过程中,和顺未检干警有效借助“钉钉”软件、“录播教室”等先进教学媒介,采取“部分学生‘线下’上课、全校学生‘线上’听课的模式,将课程资料“统一打包”传送给每名学生、覆盖到每所学校,用技术手段解决距离难题,真正实现了法治进校园“全覆盖”。二是创新宣讲内容。9月开学季,通过开展“法治副校长”进校园活动,结合工作实际和未检案件,分别制作了以《拒绝校园欺凌》《预防青少年犯罪》《民法典呵护少年的你》《培育法治信仰 法治护航青春》等内容丰富、生动活泼的法治教学课程,以案例为基础,配以法律简析、检察官寄语等,为法治课程积累丰富素材;以现身说法、现场互动的方式,向同学们详细讲解相关法律知识,传授自我保护方法,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校园氛围。三是创新宣讲模式。探索“互联网+法治教育”新模式,利用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微博、县融媒体等平台,制作并播放了和顺未检专栏,扩大未检工作的受众面。同时在“法治进校园”宣讲过程中,通过开展互动式巡讲、表演情景短剧、举办模拟法庭、知识竞赛、播放微电影等多种形式,将灌输式教育转变为体验式普法,不断提升未检法治教育工作实效。

抓实干,促进“未检特殊制度”见行见效。

一是提高社会参与率。为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在办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李某某涉嫌诈骗案件中,和顺县人民检察院积极与共青团和顺县委、左权县社工组织、共青团山东省济宁市嘉祥县委(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籍贯所在地)及当地相关社工组织进行沟通联系,完成了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的社会调查、心理疏导、亲职教育等工作,实现了提高社会参与率和提升办案质效“双赢”目标。二是加大司法救助。围绕特殊保护、及时救助的理念,和顺县人民检察院在帮扶因案致困未成年人上下足功夫。今年以来,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和顺县人民检察院未检部门向控申部门移送3条司法救助线索,及时为1名被害人的未成年子女争取到了2万元的救助金,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同时,为和顺县青城镇九年一贯制学校事实无人抚养学生孙某,向县民政局申请到每月1000元的补贴费用,在此基础上,向县教科局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对全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进行摸排,确保不遗漏任何一个符合救助条件的未成年人。截至目前,全县共摸排出23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顺县人民检察院对其中符合条件的8名儿童向民政局移送相关申请材料,确保能得到救助的儿童全部得到救助。三是探索未检公益诉讼。针对和顺县中小学校园周边部分商铺未在显著位置悬挂“不向未成年人销售香烟”标识,对青少年健康成长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和顺县人民检察院未检干警积极与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沟通协商,并开展校园周边禁烟公益诉讼专项行动,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烟草专卖局,对和顺二中、和顺职中、思源学校等中小学周边的商铺进行了专项检查。针对商铺未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香烟”标识这一违法行为,和顺县人民检察院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类检察建议,建议该部门对上述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整治,督促商户及时整改,维护市场管理正常秩序,努力为学生营造“无烟”成长环境。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关乎千万家庭的幸福安定,关乎社会的和谐稳定,关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与民族复兴大任的历史使命。今后,和顺县人民检察院将不断落实落细“一号检察建议”,全力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竭力凝聚未检工作合力,为更好适应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新需求贡献检察智慧与检察力量。

[编辑:段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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