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晋中讯 听说过有烟瘾、有酒瘾,但是否听说过有“酒驾瘾”?晋中一位司机一年内四次酒驾被查。
2021年4月27日22时16分许,晋中公安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民警在龙湖街与锦纶路交叉口例行检查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晋KM**72的灰色五菱牌小型面包车形迹可疑,检查中,该车驾驶人身上酒味浓烈,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嫌疑,民警遂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体内酒精含量结果为39.0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当民警对胡某身份信息进行核查时,发现这已不是胡某第一次酒驾,这是他在一年不到的时间里,第四次酒驾被民警现场查获。
胡某四次酒驾“履历”:2020年5月18日,因酒驾被直属三大队处罚;2020年7月2日,因二次酒驾被高校大队处罚;2020年12月27日,因酒驾被直属二大队处罚;2021年4月27日,因酒驾被直属三大队处罚。
针对胡某某再次酒后驾驶机动车和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4000元罚款及行政拘留的处罚。
晋中公安交警提示:驾驶人酒驾违法记录将会伴随终身,再次酒驾一旦被查获,将面临经济处罚、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行政拘留等处罚。希望广大驾驶人牢记“关爱生命、拒绝酒驾”,时刻警醒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