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晋中讯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假药违法犯罪案件发生,近期,平遥县人民检察院对近三年办理的制售假药违法犯罪案件进行了全面梳理,总结药品领域违法犯罪案件特点及多发原因,分析研判生产、销售过程中存在的监督管理漏洞和风险隐患,依法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晋中市邮政管理局公开宣告送达了检察建议书,将检察办案延伸到社会综合治理一线。
6月22日,检察官邀请人民监督员共同走进平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场宣告送达检察建议书,向单位负责人说明制发检察建议的原因,就涉及的事实、法律适用、建议内容等进行详细解读,并现场宣读了《检察建议书》。建议该单位强化药品监督检查力度,对平遥县各大药店、诊所开展专项检查,向群众普及鉴别药品真伪的方法,严格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现场签收了检察建议书,并表示,平遥检察院提出的建议内容详实、针对性强、可行性高,诚恳接受检察建议,存在的问题将及时进行整改。
同时,针对假药经寄递渠道流通现象,对发现的寄递企业未严格执行实名制收件验视制度、安全监管存在盲区、从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不强等问题,依法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因寄递企业管理单位为晋中市邮政管理局,根据《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规定》第三条之规定,依法报请晋中市人民检察院审核并转送,建议主管部门加强监管力度,督促寄递企业严格落实实名制寄收件制度,履行验视寄递物品责任,防止假药经寄递渠道流通。
制发检察建议是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也是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抓手。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书,是实现检察工作“规范化、程序化、场所化、公开化”的一项有力举措。今后,平遥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能动履职,提升监督效果,从办案中注重梳理问题线索,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实现检察办案与社会治理深度融合,不断开创法律监督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