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晋中讯(通讯员 陈月英)为贯彻落实最高检“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规范轻微刑事案件酌定不起诉适用标准,实现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近日,昔阳县人民检察院研究出台了《昔阳县人民检察院关于轻微刑事犯罪案件适用酌定不起诉工作指引(试行)》,细化了常见轻微刑事案件相对不起诉的具体适用标准,统一了执法标准。
《工作指引》规定了适用相对不起诉的一般性规定、程序性规定等内容,进一步完善了“犯罪情节轻微”的考量因素,并列举了一般不适用相对不起诉的11种情形。同时,还列举了醉驾、过失致人死亡、过失致人重伤、法定刑在三年以下的交通肇事、故意伤害盗窃等适用相对不起诉的10种常见犯罪,进一步明确了相对不起诉案件适用的具体标准和操作流程,确保了相对不起诉权的规范、高效运行。
该《工作指引》是晋中市首家针对轻微刑事案件适用不起诉的专门性规定,是该院主动转变司法理念、能动履职的切实举措,旨在引导员额检察官在办理轻微刑事案件中逐步形成“敢用、善用、规范适用不起诉权”的工作氛围,在办理醉驾、轻伤害等刑法意义上的“小案”时,综合考虑天理、国法、人情,积极开展认罪认罚、刑事和解等工作,以求极致的精神用心用情办好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小案”,以“小切口”为突破实现司法为民“大作为”,让司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