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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顺县人民检察院对一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召开不公开听证会
2022-07-07 11:15:24    来源:黄河新闻网晋中频道

教育 感化 挽救

黄河新闻网晋中讯(通讯员 李金庭)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始终坚持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不断树牢“少捕慎诉”刑事司法理念,充分保障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近日,和顺县人民检察院对一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召开不公开听证会,并邀请听证员、人民监督员、侦查人员、法律援助律师、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其家长参加。会议由和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许凤主持。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宣读了听证会流程、纪律及参会人员的保密义务,并详细介绍了案件事实、法律依据、社会调查等情况,尤其是对拟作不起诉的理由进行了重点阐述:“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我们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积极推进‘阳光司法’‘温情司法’。鉴于本案中4名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时均系未成年人,均无前科劣迹,其中3人均系在校学生且有继续读书的意愿,案发后4名未成年嫌疑人均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侦查,在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自愿认罪认罚,有悔罪表现,具备监护条件和社会帮教措施,可能被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拟决定对四名犯罪嫌疑人作附条件不起诉处理。”

听证员就案件事实、证据,向侦查人员、检察人员核实相关情况,全面了解涉罪未成年人犯罪原因、悔罪态度及监护教育等情况,并就涉罪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是否可以适用附条件不起诉进行了充分讨论,最终一致同意检察机关拟作附条件不起诉的处理意见。

会上,许凤对4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了公开训诫和严肃教育,并语重心长地提出三点要求:一要以学业为重,学好知识,练好本领,走好今后人生路;二要积极向上,严守校规校纪,敬畏法律法规;三要心存感恩,体谅父母,尊师重友,争做一名合格的社会公民。听证员也告诫涉案未成年人要吸取教训,改过自新,好好做人。

为进一步强化家庭的教育责任,充分发挥家长对涉案未成年人的教育引导作用,办案检察官根据涉案未成年人不同的家庭情况和监护状况制发《督促监护令》并公开送达,对4个涉案未成年人家长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强化监护意识,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为孩子健康成长构建良好环境;二是加强与孩子的沟通,倾听孩子心声,与孩子建立良好的关系;三是教育引导孩子树立正确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严格遵守法律,做守法、用法的好公民。收到《督促监护令》后,家长们纷纷表示,以后将注意与孩子沟通的方式方法,及时了解孩子的心理状态,更好地引导孩子向上向善。

“谢谢检察院给我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使我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和行为的严重性。今后我一定遵纪守法,好好学习,不辜负老师和父母的期望。”4名犯罪嫌疑人依次向听证员当面悔过。

“对案件进行听证,将案件处理过程与结果置于阳光之下,是检察机关主动接受外部监督、提升执法办案透明度和公信力的又一有力举措,既做到了严格依法办案,又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参会的听证员说。

此次听证会,是和顺检察院挽救涉罪未成年人的一次积极探索,将“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以更加直观可视可感的方式向社会展现;不仅增加了检察机关案件处理的透明度,更加彰显了检察工作的公信力,体现了检察机关办案的法治化、人性化、科学化,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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