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民智纳民意 立良法促善治
7月15日,晋中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建忠带队开展《晋中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立法调研,并召开座谈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根元主持会议。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靳润喜参加。
王建忠一行先后来到市城区顺城街与中都路交叉口、花园路、山西联动天翼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交警支队查看电动自行车通行、登记注册、共享电动自行车企业运营管理、交通指挥中心建设运行及涉电动自行车简易交通事故快处等情况。在座谈会上,市交警支队、市城市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市司法局负责人就电动自行车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建议开展交流。
王建忠表示,《晋中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是我市第一部由政府规章上升为地方性法规的条例,要高度重视,加强协作,做好“法”“规”衔接工作。他强调,要充分总结《晋中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施行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找准问题和薄弱环节,对症施策。要充分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立法理念。立法阶段要坚持问题导向,加强民意调研,广泛集中民智、体现民意,使法规真正契合晋中实际,切实增强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
王根元强调,电动车自行车管理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事关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各单位要坚持党的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找准重点、难点,把握时间节点,倒排工期,共同谋划、共同推进,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立法工作。
靳润喜表示,要以做好《晋中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草案起草工作为契机,大力推进公安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积极探索晋中公安工作的新思路、新途径。要坚持不懈依法从严治警,努力打造一支党和人民满意的法治公安队伍,以实实在在的工作绩效和公安队伍的新形象,喜迎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晋中日报 记者王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