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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3日7时起 平遥县实行临时静态管理
2022-11-23 09:29:46    来源:黄河新闻网晋中频道

平遥县关于实行临时静态管理的通告

11月23日4时许,平遥县在常态化核酸检测中发现1管10:1混管结果阳性。为全面准确落实国家二十条、省三十五条优化疫情防控措施,尽快阻断疫情传播,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当前平遥县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经专家组研判,平遥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对全县域实行临时静态管理。

一、临时静态管理时间:从11月23日7时起实行临时静态管理,解除时间另行通告。临时静态管理期间全县域保持静默状态,非必要不外出,原则上必须居家。全县启动全员核酸检测,重点人员实行原有管控措施。

二、实行交通管控,火车站、高铁站、汽车站、高速路口限制人员流动。全县除保供、保产、保稳、防疫、垃圾清运车辆外(凭证通行),不符合规定的社会车辆不运行、不流动。

三、全县以社区(村)为单位,统筹设立核酸检测采样点,按照指定的时间、地点进行核酸检测。请广大群众积极配合,听从所在街道(乡镇)、社区(村)的安排前往采样点,按工作人员指引完成采样工作。检测时,主动出示“采样码”,采集过程中请全程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2米以上间隔,不交谈,不聚集。

四、除保供超市、保供药店和医疗机构等场所外,其余经营性场所一律暂停线下营业。暂停举办婚宴、生日宴等聚集性活动,丧事简办,其他聚集性活动非必要不举办。

五、各类学校在静态管理解除前不得开学。各类校外培训机构等停止线下教学。养老机构实行封闭式管理,非必要不探视。区域内所有在建项目工地,实行封闭管理,闭环运行。

六、各类诊所、药店暂停“一退两抗”销售。发现有重点涉疫地区旅居史人员,立即上报相关主管部门。

七、群众非必要不离平,确因特殊情况需离开的,需经属地乡镇街道同意并报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来平游客在所居住酒店、宾馆、客栈、民宿就地静默,按照规定接受核酸检测和执行相关防疫政策。

八、在区域管控范围内的在职党员要亮明身份,就地主动投入疫情防控工作,服务社区救治转运、核酸采样宣传发动、生活物资保障、社区服务保障、政策宣传、情绪安抚、心理疏导、秩序维护等工作。

九、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第一时间向社区(村)报告,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到发热门诊就诊,严禁瞒报、漏报、迟报。

十、严惩违法违规行为。目前全县生活、防护物资储备充足,请广大居民不要恐慌,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拒不配合、扰乱秩序、造谣生事以及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平遥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2年11月23日  

[编辑:李炳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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