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晋中讯 万物互联,安全为基。随着“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深入推进,一些不法商家及个人利用政务公开的个人信息大肆从事商业、诈骗等活动,给群众带来诸多困扰乃至财产损失,也给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带来巨大危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正式实施以来,灵石县人民检察院认真履行公益诉讼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的法定职责,就履职中发现的某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未充分履行审查义务,将公民个人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银行账户等敏感信息未按要求去标识化处理予以公布,涉及人数较多,带来公民个人信息泄露风险和安全隐患的情形,及时组织召开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公开送达听证会。相关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迅速整改,并举一反三,对已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全面自查整改,同时组织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专题学习活动。相关机构在全县政务公开单位开展涉及个人隐私政府信息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实现了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和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的双赢。
加强个人信息保护,是人民群众新时代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内容,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破解的难题。灵石县人民检察院将深刻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持续推动个人信息保护法落地落实,以公益诉讼之名筑牢个人信息安全“防护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