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左权县人民检察院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和把握新时代检察建议工作定位,针对监督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在检察建议制发质量、落实效果、解决难题上同向发力,依法向有关部门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76件,回复率、采纳率均为100%,促进有关部门预警防范、建章立制,有效推动诉源治理,为推动县域治理现代化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在有效提高检察建议制发质量上精准用力。该院紧紧围绕《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规定》中关于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制发的六种情形,在《左权检察高质量发展2022年工作矩阵》提出“制发社会治理及其他检察建议数量持续增长,采纳率保持100%”工作目标,充分运用检察建议促进社会治理,进一步压实各业务部门责任,规范工作程序,提升制发质效。将“确保检察建议做成刚性,做到刚性”作为检察建议制发质量问题整改措施,对法律监督工作中发现的社会治理问题,集中研判,有针对性提出预防犯罪、消除隐患、加强治理的建议。严格执行《检察建议督促落实统管工作办法》,在“传导式述学”讲堂上,培训学习《检察建议如何提质增效》,在业务分析运行会上通报检察建议工作情况、存在问题的具体检察建议及对策建议。同时对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进行质量评查,在检察官绩效考评中予以全面评价。
在切实提升检察建议落实效果上靶向发力。主动沟通在先,在制发前,由院领导或部门负责人带领办案人员,与有关领导、职能部门负责人多方沟通,深入了解职能定位、监管流程、职责分工、治理难题等,充分听取被建议单位意见,提升检察建议接受度。在办理某村委主任利用职务贪污价值28.7万元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房一案时,与县乡村振兴局、属地乡政府共同分析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认定、易地扶贫搬迁审核等关键环节,提出工作“回头看”、完善公开制度、加强监督管理的建议,受到被建议单位认可。加大公开宣告送达力度,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第三方”参与,提升检察建议采纳率。在办理一起国有财产保护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时,就某村新建牛场扶贫项目国有补贴资金利用不到位、项目验收不到位等情况,向属地镇政府、相关行政机关、项目监理等8个单位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书,并充分释法说理,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促公信。跟踪督促到位,检察建议发出后,通过走访、会商、召开联席会议等多种方式,及时了解落实情况,提升落实效果。在办理某风力发电项目水土保持公益诉讼案时,会同水利部门共同进行现场回访,并利用无人机对植被恢复区域进行拍照确认,确保建议落地落实见效。
在助推解决社会治理难题上持续加力。推动重点行业领域整治。通过对21起盗窃案件进行类案总结,发现犯罪嫌疑人均是通过废旧物资回收、再生物资利用进行销赃,多家公司因未按照《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管理办法》对废旧金属收购进行登记,致使丢失赃物未能及时追回,随即向5家主管单位或公司制发检察建议,促进了废旧金属收购行业的全面整治。通过履行国有财产领域公益诉讼检察监督,针对县域内4个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分别向建设、审计、施工等7家单位发出检察建议,促进全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的“全链条”整改。推动电信网络犯罪综合治理。针对办理的15件电信网络诈骗及涉“两卡”犯罪发现的监管问题,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8件,推动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蔓延态势。针对部分犯罪嫌疑人办理“空壳公司”,以出卖为目的办理手机卡,帮助上线在电信网络诈骗中进行支付结算等问题,通过向有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推动电信网络运营商加强网点管理,税务局、行政审批局等部门清理整顿“空壳公司”。结合办案,分析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特点、成因,向有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8件,促进学生宿舍安全管理、旅馆入住登记、校园普法宣传等制度落实,推动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有效落实。通过王某某挪用资金个案分析,向其所在的某农村商业银行发出堵塞管理漏洞、健全内控制度的检察建议,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推动最高检“三号检察建议”有效落细。以王某某、李某某组织他人违章作业冒险案为切入点,分别向县应急管理局、城区社会事务管理中心、锦安道路运输有限公司发出检察建议,助推安全生产、自建房隐患排查、道路安全运输等领域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细安全风险防范措施,推动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有效落稳。(张海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