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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区晋中开发区工业不动产分割出让为企业发展“加速”
2023-10-10 09:45:00    来源:黄河新闻网晋中频道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工业企业加快转型升级、配套建设,谋求集聚发展,已成趋势。敢于突围、勇于突破的示范区晋中开发区始终走在改革创新的最前沿,2019年8月在全省率先出台了工业不动产分割转让管理办法,探索工业地产权分割模式,成为晋中市提升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经过4年实践探索和改进,今年7月,修订《晋中开发区工业不动产管理办法》和《晋中开发区工业不动产事项办理规程》印发,明确了工业不动产项目的办理流程,成为加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促进资源合理配置、加快优质企业入驻、加快开发区转型升级的有力措施,向存量要空间,以质量求发展,一举成为晋中开发区营商环境的新名片。

近年来,伴随着土地资源日益紧缺,成为制约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的瓶颈。而晋中开发区工业不动产的分割出让,不但让工业厂房“活”起来,而且使大量企业有机会选择标准化厂房直接入驻生产,可以不必选择买地盖厂房,大大减少厂房投资建设的时间,而且容易形成产业链相关企业的集聚效应,晋中开发区开发的工业不动产项目已蔚为壮观。金科山西智慧科技城、北方功能食品产业园、吉利零部件配套产业园、山西博通创意园、晋晟鼎业智能制造产业园和精工谷等一批工业不动产项目相继建成。

产权被誉为“市场经济的基础、社会向前发展的动力”,不动产登记是保护产权的基础性制度。今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明确提出“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晋中市政府和晋中开发区管委会在短期内高效衔接,相继出台了工业不动产管理办法和办理规程,就是给广大企业一个良好的制度预期和政策预期,政府依法保护企业不动产权益,增强企业财产财富的安全感和踏实感。

工业不动产指的是工业用地以及在地上建设的用于生产、研发等生产经营活动的工业厂房、办公场所以及生活服务配套设施等建筑物和附属物。

当下,一边是有的企业所拥有的土地在低效“沉睡”,另一边是一些好项目却面临着选址难、“无地可用”的局面。而工业不动产可以分割出让,就是出卖或租赁给有需要、符合入驻条件的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不仅能推动产业园区和企业更好地发展,对企业集中、产业集群、用地集约有积极推动作用,也是为小微企业降成本、减负担的一项创新举措,将有助于降低企业用地成本、避免资金和资源浪费,又有利于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列入晋中开发区的工业不动产项目的,要能满足以下条件:工业不动产的基础配套设施要能够满足入驻企业的生产要求,使企业入驻后可实现顺利生产;工业不动产的环保、消防设施,要符合入驻企业的要求;高耗能、高污染企业不得入驻;企业的生产设备、设施和工艺,不符合厂房建筑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不得入驻;工业不动产必须坚持工业用途的基本原则,严禁擅自改变工业不动产的规划用途和土地用途等。

在推进中,工业不动产项目开发单位需制定招商方案,明确入驻企业的产业类型、税收、产值等指标,建立准入、退出机制,经晋中开发区管委会审核同意后,与入驻企业签订协议。在满足独立使用且不改变原使用性质的条件下,进行分割转让、出租;工业不动产建筑物最小分割建筑面积、开发单位自持比例均有明确的界定。

同时,拟入驻工业不动产项目的企业应在晋中开发区办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商注册登记,从事工业制造、生产性服务(不含批发业)或作为企业总部入驻,并符合不动产项目招商引资管理办法制定的产业准入条件,并且要接受各项年度的指标考核。

今年,晋中开发区修订过的工业不动产管理办法和规程的出台,是以企业需求为核心的针对性持续改革创新、不懈优化营商环境的一个缩影。

一直以来,晋中开发区全力支持企业健康发展,帮助企业对接中央、省、市和晋中开发区的一系列涉企惠企政策,优化政策兑现流程,让区内企业不断享受到政策红利。

[编辑:李秀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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