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太感谢你们了,你们的救助金真是雪中送炭,帮我们大忙了……”近日,平遥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来到朱坑乡朱坑村,给一起刑事案件受害人家属小华(化名)兄妹送上2万元司法救助金,把检察温暖送到了群众心坎上,小华兄妹的监护人激动地对检察官说着感谢的话。
被救助人小华兄妹的母亲系一起过失致人死亡案件的被害人。经查,案件发生后,该案的犯罪嫌疑人无经济能力履行赔偿责任,被害人家属没有获得任何民事赔偿。且被害人死亡后时隔数月,其丈夫突然暴病身亡,留下小华兄妹两个未成年的孩子,成了失去双亲的孤儿,依靠叔叔婶婶救济生活,使叔叔家本不宽裕的家境捉襟见肘,雪上加霜,生活陷入困境。
平遥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发现小华兄妹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经深入所在村委、学校调查核实,了解情况,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为小华兄妹申请救助资金,并考虑到两个孩子未成年,都在上学,决定送司法救助进家门,将2万元司法救助金送到小华兄妹手上,鼓励小华兄妹心怀感恩,积极生活,坚强自信,好好学习,争做新时代阳光少年。并与学校领导、驻村干部等座谈了解孩子们学习生活情况,宣传国家司法救助政策,协调给予孩子们更多帮助关爱。
国家司法救助是一项“民心工程”,一头牵着百姓疾苦,一头系着司法关爱。平遥检察院始终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坚持“应救尽救”“应救则救”“把好事办好”的原则,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并联合村委、民政、学校等多方帮扶,积极开展心理疏导、精神抚慰、教育指导,进行多元救助,帮助受害人提振信心,将更多检察服务送到困难群众家中,传递司法温度。今年以来,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0件10人,发放司法救助金7.2万余元。(张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