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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石县人民检察院:让特殊群体不再“坐车难” 公益诉讼推动城市“有爱无碍”
2024-05-20 10:00:00    来源:黄河新闻网晋中频道

黄河新闻网晋中讯 为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精准规范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提示》要求,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高质量发展,今年2月,灵石县人民检察院围绕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交通出行、日常生活等方面开展专项监督活动,助力保障特殊群体的出行便利和安全。

该院在对辖区内公共交通相关无障碍设施的维护、使用情况进行摸底和排查中发现,灵石县城区内现有的纯电动公用交通车辆均为二级踏步公交车,所有车辆的上下车处均未配备轮椅上下车踏板、轮椅停靠区及相关无障碍配套设施,致使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出行极为不便。因上述公共交通不符合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需进行升级和改造,该院2月8日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根据调查查明的事实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通过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依法依规进行无障碍设施改造,切实保障特殊群体的出行需求。因县域路窄车多,为完成残疾人无障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目的,该院前期积极参与社会治理,联合多部门积极推进公交车港湾式停靠站建设,分批次建成港湾式停靠站13处,有效避免了残疾人上下车用时较长造成城区不必要交通堵塞,为灵石公共交通设备无障碍设施全面推进奠定扎实路况基础。截至目前,符合改造条件且改装成功的无障碍公共汽车达90余辆,完善了公共汽车下车门位置踏板改造、划定轮椅停放区间、加强驾驶员服务培训等。在该院的推动下,线路运营公交车整改率已达90%以上,县城区内主要公交路线的90余辆无障碍公交车已经全部启用。

无障碍设施不仅是特殊群体的出行保障,更是一座城市温度的体现,加强无障碍出行服务工作,是保障残疾人等群体平等、充分、便捷地参与和融入社会生活,让交通运输服务更加包容、更好惠及人民群众的重要举措。下一步,灵石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推动“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落地落实,着眼特殊群体的“急难愁盼”持续发力,以检察监督助推无障碍环境建设水平提升,让特殊群体生活更便利,推动实现“城市有爱,环境无碍”,切实增强残疾人、老年人等群体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编辑:李炳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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