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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权县人民检察院: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 护航少年健康成长
2024-05-21 10:15:00    来源:黄河新闻网晋中频道

在中国几千年的酒文化里,酒代表着“白日放歌须纵酒,青春作伴好还乡”的潇洒肆意。处于青春期的未成年人聚在一起,往往会通过饮酒追求“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的豪迈不羁。但未成年人正处于成长发育的关键时期,饮酒不仅会损害他们的身体健康,还会影响他们的性格塑造,且未成年人身心发育不健全,辨别和自控能力较差,饮酒后情绪、行为难以控制,更容易引发意外事件、甚至导致犯罪行为的发生或受到非法侵害。

深挖细掘 找出个案背后的治理漏洞

2023年,左权县人民检察院“桃花朵朵”未检团队在办理一起未成年人涉嫌寻衅滋事案件中,发现该案中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刘某某与朋友在左权某烧烤店吃饭饮酒后借故生非,殴打他人并造成他人轻伤,该烧烤店则存在违规向未成年人售酒的违法行为;“桃花朵朵”未检团队以“未成年人饮酒”为关键词,在已办理的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展开数据碰撞,发现马某某、陈某某等5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郝某某、李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等案件中均存在该现象,且均可以在餐饮店顺利买酒饮酒,“桃花朵朵”未检团队在深入走访调查中发现,违规向未成年人售酒、未依法设置“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标识等现象在本县域餐饮店、酒水门市普遍存在,极易发生酒后意外事件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果敢出击 擦亮“桃花朵朵”未检品牌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明确规定了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酒水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左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餐饮店、酒水门市等经营者的经营活动怠于履行监督管理职责,致使社会公共利益、未成年人权益受到侵害。该院“桃花朵朵”未检团队充分发挥一体融合履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对其进行行政公益诉讼立案,与该局执法大队召开座谈会共商有效解决办法,就该局对涉案违法情形采取有效措施,对县域内餐饮店、酒水门市开展规范治理工作,加强日常经营活动的监管力度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事实确认书。

携手并进 做好监督工作“后半篇文章”

为深入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的司法理念,做好监督工作的“后半篇文章”,“桃花朵朵”未检团队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执法大队人员联合深入县域内的餐饮店、酒水门市进行随机检查、送法入户等方式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向酒水经营者免费发放“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警示标语并现场粘贴在显著位置,有效提升酒水经营者不向未成年人售酒的责任意识,使监督效果达到最大化,有效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社会公共利益。

案件办理结束,检察工作没有结束。做好孩子们的守护者,是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使命,是“检护民生”的具体落实。左权县人民检察院“桃花朵朵”未检团队将继续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能动履职,加强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工作,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吕洋阳)

[编辑:李炳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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