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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遥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助力安全行 铺就百姓脚下“平安路”
2024-06-13 09:30:00    来源:黄河新闻网晋中频道

“窨井盖盖上了,钢筋路面也被修复了,人们出行终于安全了,轮胎也不会被扎破了”近日,平遥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对西外环路面安全公益诉讼案件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时,周围的群众感叹道。

今年三月的一天,有群众反映“我的两个轮胎都被钢筋扎破了,还有好几个车的轮胎也被扎破了……”获悉线索后,平遥县人民检察院立即派员实地勘察,查明涉事路段多处路面坑洼、钢筋外露、窨井盖缺失,周围没有任何警示标志,严重威胁过往车辆、人员安全。经评估认为,涉事路段为辖区重要主干道,道路人流量、车流量均比较大,该处地处桥洞下面,光线较暗,尤其在夜晚,道路坑洼及钢筋外露、窨井盖缺失,极易迫使车辆紧急避让或直接造成过往车辆拥堵、车辆轮胎破损、行人摔伤等危险,严重影响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必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随即,平遥县人民检察院立即与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沟通,向其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对涉案路段及辖区内的路面塌陷问题及时修复,对窨井盖缺失问题及时按相关标准予以补装,消除道路安全隐患。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对辖区内路面塌陷及窨井盖缺失等相关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并设置警示标志及时予以修复。

小问题大隐患、小案件大民生。路面安全直接关系着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也体现出城市的管理和社会治理水平。最高检“四号检察建议”提出,要进一步加强窨井盖的综合治理,保障人民群众“脚底下的安全”。平遥县检察院将严格落实“四号检察建议”,秉持“以我管促都管”理念,持续开展道路安全专项整治监督活动,推动落实主体责任,排除道路安全隐患,防范化解交通事故风险,确保人民群众出行一路畅通。(霍海燕)

[编辑:李炳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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