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年党龄,五十载荣光。为进一步增强党员的荣誉感、归属感、使命感,在全院形成凝聚老党员、学习老党员、关心老党员的广泛共识,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3周年之际,平遥县人民检察院上门为老党员颁发“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
“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凝聚着党和国家对老党员的敬意之情。考虑到老党员年纪较大、行动不便等特殊情况,按照党组安排,平遥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郝瑞冬和党总支书记李俊卿、离退休党支部书记王利梅到武景宝、李雅琴两位老党员家中,为他们献上鲜花,佩戴上承载着荣誉的沉甸甸的纪念勋章,对他们为平遥检察事业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并与他们亲切交谈,认真聆听他们的峥嵘往事,关切询问身体状况、家庭情况,听取意见建议,了解困难需求,送上党的关怀和温暖。
从第一次站在鲜红的党旗下举起右拳宣誓,到如今已有五十载,容颜虽改,但初心不变。武景宝紧握胸前的纪念章激动地表示:“十分感谢检察院党组织对老党员的关心,这枚沉甸甸的纪念章,既是荣誉,更是鞭策,定将永葆初心,继续发挥余热。”李雅琴用短信的形式表达其内心的感激之情,感谢党给予其政治生命及政治荣誉,定将不忘初心、勿忘党恩。
老党员是检察事业的宝贵财富。平遥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用心、用情做好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传承弘扬老党员的崇高品格和优良作风,引导青年党员赓续精神血脉,续写新的荣光。(李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