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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顺县人民检察院以案释法:“陌陌”相熟 谨防受骗!
2024-07-17 09:40:00    来源:黄河新闻网晋中频道

网络社交APP“陌陌”,你正在使用吗?奔现后,聊友能言会辩、全方位包装富豪人设,你相信吗?日渐相熟,介绍工程项目,承诺保本获利,你投资吗?无聊之时,搜附近,加好友;心动之下,处朋友,谋分红……你可能还在幻想走上人生巅峰,但实际即将沦为犯罪分子的“钱袋子”。

案情简介

戚某某,男,1987年生,初中文化,无业。

2020年2月至2022年9月,戚某某借助手机社交APP“陌陌”,先后与赵某某、霍某某等5名女性被害人相识,后逐步通过虚构身份信息、网聊拉近关系、线下交友约饭或发展“恋爱”关系等手段,获取被害人信任,利用被害人“一夜暴富”心理,诱导赵某某、霍某某等人对其有工程投资渠道,且项目投资可保本、能盈利深信不疑,并将多年积蓄交予戚某某用于“投资”,妄想获得高额回报。本案中,戚某某骗取资金共计182万余元。以上诈骗所得,被戚某某在酒吧、会所、按摩店等娱乐场所挥霍一空。

2024年3月8日,和顺县公安局以戚某某涉嫌诈骗罪移送和顺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和顺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戚某某诈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于同年4月3日向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该案件正在审理过程当中。

检察官提示

方便快捷的网络交友,宣泄了情绪,丰富了内心,但也为犯罪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包装后的“能人”、脱离实际的“回报”,是实践中一种常见的诈骗手段,对此,一定要擦亮眼睛,保持理智。交朋友谈恋爱、搞投资获收益,不能仅因对方的花言巧语、殷勤示好就头脑发热、信以为真,还应从身份信息确认、工程项目核实等方面多加考量。如果发生被骗情况,应保留相关证据,尽快拨打110,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提醒广大网友务必提高警惕,提升对网络安全的认识,切忌因“陌陌”相熟,便在线下踏入陷阱,落得财色空空。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白静)


[编辑:程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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