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检察机关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培优行动工作方案》相关要求,充分调动全院干警参与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工作的积极性与主动性,持续提升检察建议工作质效,近日,平遥县人民检察院开展优秀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现场展示评选活动。活动邀请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县依法治县办成员及行政机关代表与平遥县人民检察院5名院领导担任评委,全院干警参加。
为确保评选活动顺利开展,根据平遥县人民检察院《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评优方案》要求,前期,经承办人申报、部门筛选推荐,26份检察建议进入评选范围,经评审组初评推选,15份检察建议入选优秀检察建议,其中9份获优秀奖、6份入围现场展示评选环节,评选一、二、三等奖。
展示现场,6份检察建议承办人依次上台,围绕案件办理、检察建议制发过程、跟踪督促、采纳整改效果和典型意义等方面进行展示汇报,涉及烟草监管、未成年人保护、防范非法集资等领域,充分展现了检察建议在推动诉源治理、完善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与显著成效,彰显了平遥检察立足法律监督职责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的价值追求和责任担当。
评委们认真听取汇报、审查文书材料,围绕建议质量、办案质效、现场展示效果等方面进行现场评判打分,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其中,霍海燕就烟草监管问题向相关部门制发的检察建议获一等奖,廉永进就防范非法集资问题向相关部门制发的检察建议、王利梅就未成年人性侵害问题向相关部门制发的检察建议获得二等奖,安晓铮就建设单位违规转包、分包引发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向相关部门制发的检察建议、李俊卿就防范非法集资问题向相关部门制发的检察建议和高鸿娟就酒店、KTV等经营场所规范问题向相关部门制发的检察建议获评三等奖。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廉永进强调,要牢固树立“制发检察建议就是司法办案,抓好检察建议落实就是抓实法律监督”的工作理念,在司法办案中多走一步、多想一层,深挖案件背后反映的深层次、系统性问题,将“四大检察”工作深度嵌入社会治理体系,推动检察建议从“办理”向“办复”转变,以检察建议护航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是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重要方式,是推动诉源治理、提升社会治理水平的重要途径。下一步,平遥县人民检察院将以此次评选活动为契机,发挥好典型案例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全院干警向优秀看齐,以“求极致”的精神不断提高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工作质效,推进诉源治理,为建设更高水平法治平遥、平安平遥贡献更多检察力量。(闫颖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