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次区人民检察院:​与群众期盼“同频共振”多点发力提升民事执行监督质效_黄河新闻网
 您所在的位置:黄河新闻网晋中频道 >  晋中>法制民生>
榆次区人民检察院:​与群众期盼“同频共振”多点发力提升民事执行监督质效
2024-10-25 10:00:00    来源:黄河新闻网晋中频道

黄河新闻网晋中讯 为进一步落实“检护民生”专项行动部署要求,榆次区人民检察院以群众期盼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聚焦百姓急难愁盼,结合省市检察机关的安排部署,开展民事执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专项监督行动,多措并举促进法院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不断强化法治“力度”,持续提升民生“温度”。

检察建议促履职

民事执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专项监督行动开展以来,榆次区人民检察院对区人民法院此类案件进行排查摸底,通过阅卷、数据分析、走访调查等方式排查案件线索,最终根据违法情形不同,对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分析研判,对发现的案件线索及时监督,共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3件,《说明案件执行情况通知书》3件。通过开展此次专项监督,检察机关以多种民事检察监督形式,促进人民法院依法规范执行,进一步提升了民事检察监督质效。

检察和解护民生

“感谢检察院为民办实事,感谢检察官公正办案。”2024年9月的一天,某民事执行监督案件申请人张某某将一面载有“怀爱民之心、办利民之事”的锦旗送到榆次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干警手中,对检察干警们的温情司法、秉公办案、充分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的行为表示衷心感谢。

张某某因工伤赔偿纠纷与山西某公司发生劳动争议,到榆次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审查后作出裁决书,裁决山西某公司承担给付义务。因该公司未按期履行,张某某向榆次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受理后,在采取一系列执行措施后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张某某不服,遂申请检察监督。

榆次区人民检察院收到执行监督申请后,仔细查阅张某某提交的申请材料,依法调阅法院执行卷宗,并多次与执行法官进行沟通。经了解,被执行人山西某公司在法院涉诉案件上百件,执行金额上千万元。综合以上情形,承办检察官认为,本案中被执行人涉诉案件较多、涉诉金额较大,属于群体信访事件,单纯纠正法院问题,并不能解决申请人诉求,而本案申请人因工伤已致身体伤残,丧失部分劳动能力,且多次信访,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检察院以化解矛盾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和法院共同协调下,促成申请人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经回访,张某某已定期收到相应执行款项。

能动履职暖民心

“谢谢检察机关这么重视我的事情,一次次摆事实讲道理,我决定撤回监督申请,我尊重法律,尊重检察官和大家的努力。”近日,榆次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民事执行监督案件中,申请人魏某某这样说道。事情要追溯到2018年,魏某某因和孙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起诉至榆次区人民法院,经法院审理,魏某某拿到了胜诉判决书,但法院因被执行人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终结本次执行,无奈魏某某不服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检察机关受理后,先后调取了涉及该案的法院历年终本执行卷宗,针对法院执行活动中的问题,制发了《说明案件执行情况通知书》;同时对于查封财产一直未被执行的症结多次和承办法官沟通,经过多方协调初步达成执行方案。经释法说理,明确风险因素等情况后,申请人魏某某同意该执行方案,之后向检察机关申请撤回监督申请。检察机关作出终结审查的决定。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检护民生”没有终点,只有连续不断的新起点。下一步,榆次区人民检察院将以此次专项监督行动为契机,依法全面履行民事检察监督职能,坚持守正创新,持之以恒聚焦人民群众所需、所想、所急、所盼,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对公平正义可观可感可触可信。

[编辑:程磊]

手机黄河新闻网晋中频道
//jz.sx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