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防范电动自行车安全风险,守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顺县纪委监委以“听民意办实事”为契机,聚焦电动自行车安全专项整治,以生产、销售、使用、充电等各环节为抓手,督促县市场监管局认真落实上级部门统一部署,立足职能职责,“四点”发力深入推进电动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
全面摸排底数,扫除“盲点”。县纪委监委严格跟踪问效,每周督促进展,推动县市场监管局对全县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维修单位开展全覆盖摸底,逐一建立台账档案,督促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行业自律。截至目前,和顺县无电动自行车及其配件生产企业,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24家,维修单位6家,其中24家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全部建立执行进货验收制度。
严查问题隐患,攻坚“难点”。县纪委监委联合县市场监管局深入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单位开展问题排查,一线跟踪督导,重点针对资质是否合法、是否违规销售、是否非法改装、是否存在违法广告、未明码标价等问题进行逐一查验,及时指出存在问题并推动整改。经排查,发现问题17个,14个已整改到位,督促市场监管局对检查发现的2家销售单位悬挂违法广告标语、1家销售单位售卖产品型号与合格证上示意图不符的问题,进行立案查处,罚没款2658.5元。
严把质量关口,肃清“弱点”。县纪委监委紧盯电动自行车“质量、行车、充电”等关口,协同市场监管局齐抓共治,多层次、多渠道对辖区电动自行车经营单位开展监督抽查,进一步防范化解安全风险,严守产品质量安全底线。目前,抽检电动自行车整车4辆、充电器3个、蓄电池2组、安全帽2顶,共11批次,其中7批次出结果,1批次不合格,已进入行政告知程序。
加强宣传引导,紧盯“热点”。根据《产品质量法》《认证认可条例》《工业产品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规定》等法律法规,推动市场监管局制定并印发《电动自行车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告知书》到各销售单位,监督其依法合规经营。同时,组织全县所有住宅电梯使用单位负责人召开住宅电梯安装智能阻止系统宣贯会,为9个小区安装智能阻止系统72台,深入居民小区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知识宣传活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良好局面。(冀赛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