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交警:直行与直行相遇,该如何行车?<br>_黄河新闻网
 您所在的位置:黄河新闻网晋中频道 >  晋中>法制民生>
晋中交警:直行与直行相遇,该如何行车?
2024-12-17 09:10:00    来源:黄河新闻网晋中频道

黄河新闻网晋中讯 没有红绿灯和交警指挥的路口,如果直行与直行相遇,该如何行车?“加速通过”、“全靠和陌生车主的心有灵犀”、“支路让干路”、“先到路中的先过”……

近日,晋中昔阳,徐某某驾驶小型轿车由北向南行驶至昔阳县西外环与洪潘线交叉口路段时,与由西向东贾某驾驶的重型普通货车发生碰撞,致徐某某受伤,两车损坏。

徐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之规定,负全部责任。

同为直行车,为何要让右车先行?

左右两车同时直行时,左侧车头正对右侧车辆驾驶位,一旦发生事故,右侧车辆将更容易出现人员伤亡,并且,车辆的左侧A柱因距离驾驶人视野更近,遮挡视线范围也就更多,右侧车辆无法很好观察到左侧来车情况,也是需让右的一大原因。但!“让右原则”的前提是,在没有红绿灯的十字路口,两辆车交叉方向直行,且没有交通标志、标线的情况下,若遇到“一车转弯、一车直行”时,应转弯让直行。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三)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四)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交警提醒:两车都左转,右车先通行;进入环岛行驶需要让岛内车辆先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与交通警察指挥的路口,绝不可以“狭路相逢勇者胜”,“让”出平安,“抢”出祸端,希望所有的交通参与者,都能文明礼让,平安通过每一个路口。

[编辑:程磊]

手机黄河新闻网晋中频道
//jz.sx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