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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遥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
2025-01-03 09:30:00    来源:黄河新闻网晋中频道

按照县委关于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列席旁听工作的要求,2024年12月30日下午,平遥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暨列席旁听工作会,县委第四列席旁听组组长、县廉政文化教育中心主任李亚平,组员严滋梁一行到会列席指导。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郝慧琴主持集中学习,班子成员参加学习。

会上,集中学习了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七次集体学习会议精神等内容以及《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学习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在上海、安徽省巢湖市检察院调研时的讲话精神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深化检察改革,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等内容。中心组成员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各级决策部署,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服务县委‘四地建设战略,为中国式现代化平遥实践提供更加有力保障”主题进行研讨,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郝瑞冬和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雒春炜交流发言,其他成员进行书面交流。郝慧琴对发言进行了点评,并与大家进行深入交流。会议听取了平遥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汇报。

李亚平对平遥县人民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效果给予充分肯定,认为此次学习主题明确、重点突出、准备充分,交流发言质量高,在政治高度、专业宽度、学习厚度等方面都达到了良好的效果。李亚平指出,要不断增强学习的政治性、理论性、实效性,以学促干、以学促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用心用情做好检察工作,打通服务基层“最后一百米”,真正做到解“法结”、化“心结”,充分运用法治力量维护稳定、促进发展、守护民生、保障善治。要牢固树立“意识形态领域无小事”的责任意识,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把意识形态工作抓得紧之又紧、慎之又慎,确保意识形态安全。

郝慧琴认真听取指导组意见,表示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抓好落实,进一步提高认识,更加严格规范落实中心组学习制度,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把党的领导落实到检察履职各环节、全过程,切实把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绩实效。

郝慧琴要求,要持续用心学思践悟,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要不断改进和规范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工作,进一步创新形式、丰富内容,推动理论学习制度化、规范化,充分发挥党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全院干警常态化学习,在全院营造重视理论学习、崇尚理论学习的浓厚氛围,持续推动理论学习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不断提升把讲政治与讲法治有机结合起来的能力,把讲政治贯穿到执法办案、司法为民全过程,既从政治上着眼,又从法治上着力,依法全面高质效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充分运用法治力量服务保障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持续深化成果运用,将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发展的内生动力。要切实把理论学习与贯彻上级决策部署、服务中心大局、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法律监督主责主业结合起来,对标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的各项部署要求,深入落实最高检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意见》,站位国际化旅游城市,聚焦县委中心大局,围绕擦亮“检塑晋商”品牌,一体推进“三个管理”,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努力创特色、出亮点、做品牌、争一流,为全方位推动建设高质量发展的国际旅游城市提供更加有力法治保障。要持续强化思想认识,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始终坚持党管意识形态的原则,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和话语权。强化意识形态领域特别是网络阵地引导和监管,坚持“一个窗口对外”“一个口径向公众发布”,坚决维护检察领域意识形态安全。持续加强检察宣传文化品牌建设,多角度、多方位、多渠道宣传检察业绩、亮点,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的热点,讲好高质效办案的检察故事,传播法治正能量。

学习会后,列席旁听组查阅平遥县人民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及意识形态工作相关资料,全面了解相关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安娟)

[编辑:程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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