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平遥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依法履职,在刑事检察业务中针对弱势群体这一关键人群,突出人文关怀,提升案件质量,彰显司法温度,切实加大对残疾人、老年人及妇女等被害人群体权益的保护力度。
坚持高质效办案 提升案件质量
突出前端引导,夯实案件证据。针对老年人等特殊被害人群体理解和表达能力差、受教育程度低、法律意识淡薄等特点,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作用,开展依法介入引导侦查工作,引导公安机关全面、准确、及时固定犯罪证据,为案件批准逮捕、审查起诉打下坚实证据基础。
规范办案流程,提升办案质效。严格落实办案规定,主动加强与值班律师的沟通,听取辩护意见,全面审查犯罪事实和量刑证据,认真分析评估犯罪行为的危害后果、对特殊人群影响程度,确保量刑建议精准性。
立足检察职能,强化检察监督。一方面,通过召开联席会议、个案会商,加强与公安机关、法院沟通交流,在量刑标准、庭审环节量刑证据举证等方面达成统一共识;另一方面,在办理特殊人群人员犯罪案件中,加强对侦查活动和审判活动监督,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全面开展监督工作,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坚持全方位保护 强化办案效果
延伸保护触角,构建保护机制。针对遭受权益损害、侵害,无法及时获得有效赔偿导致生活困难且被害人身份为残疾人、老年人及妇女的特殊人群,积极协调控申部门及时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加强部门协作,全方位保护被救助对象合法权益。
多方联动配合,打造综合救助模式。针对被害人或犯罪嫌疑人为弱势群体案件,充分运用与县民政局、县妇联等部门联合出台的司法综合救助机制,推动解决就业等问题。通过引入司法社工和心理咨询师,持续推动长效帮扶,2024年以来,共开展心理疏导5次,提供法律援助8次。
坚持多层次发力 推动社会治理
以检察建议促进社会治理。注重发挥检察建议“抓前端、治未病”的作用,坚持在司法办案中多走一步、多想一层,深挖老年人、妇女等群体中高发的非法集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案件背后反映的深层次、系统性问题,向相关部门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11份,推动实现“治罪”与“治理”并重,堵住社会管理漏洞,提升基层治理水平。
优化司法举措化解矛盾纠纷。全面推进公开听证制度,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及相关行业专家等参与办理涉弱势群体听证案件6件,以程序公开提高检察工作透明度,以释法说理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以法治宣传推动源头防控。主动延伸检察职能,深入乡村、社区、企业等,通过召开法治讲座、发放宣传材料、现场答疑解惑等形式开展普法宣传工作,积极开展以“防范打击养老诈骗”“防范非法集资”“反电信诈骗”等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8次,发放宣传彩页等3000余份,引导弱势群体学法、懂法、守法、用法,依法维护自身权益。(郝慧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