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救助是检察机关传递司法温度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平遥县人民检察院聚焦群众急难愁盼,积极探索司法救助多元化模式,不断延伸司法救助触角,努力实现司法救助的精准化与高效化,让公平正义不仅体现在一纸判决上,更体现在实实在在的民生保障中。2024年,平遥县人民检察院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7件27人,发放救助金18.2万元。
数字赋能,拓宽司法救助新路径。为解决因案致贫的被害人不能及时得到司法救助的问题,该院以数字检察为契机,更新司法理念,探索构建司法救助法律监督模型,变被动为主动,积极排查案件线索。调取县妇联、县民政局、县残联等相关部门的数据资源,整合信息后与全国检察业务应用系统2.0中的相关数据进行精准对比分析,建立司法救助法律监督模型,主动摸排司法救助线索。办理的张某某司法救助案,就是通过数据筛查发现的司法救助线索。该院利用大数据模型成功挖掘出救助案件线索,立即启动救助程序,及时为被害人争取到司法救助金。这一创新工作模式的开展,切实提高了司法救助的工作效率和精准度,有效实现了救助线索由人工摸排向智能筛查的转变。
部门联动,打好司法救助“组合拳”。该院将未成年人、妇女等特殊群体作为重点救助对象,把开展国家司法救助与乡村振兴紧密结合,积极构建“司法救助+N”工作模式。与县妇联、县教育局、县民政局等相关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联合建立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的工作办法》,充分发挥检察机关与教育、妇联、民政等多部门的职能优势,建立线索移送、信息共享、联动帮扶等救助机制,为困难群众提供资金、教育、就业等全方位、多层次的救助。该院办理的一起故意杀人案中,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张某年为夫妻关系,两人育有一子一女,案发时其儿女系未成年人,案件的发生造成母亲死亡,父亲被判无期徒刑,姐弟俩一夜之间成为了事实孤儿,家中没有任何经济来源,生活得不到保障。发现该线索后,该院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并联合民政局等部门开展联合救济,经多方努力,两人获得1.5万元救助金,且可享受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待遇,为这个家庭撑起了“爱心伞”。
启动通道,按下司法救助快进键。为保障困难群众及时得到救助,该院为特殊群体司法救助开通绿色通道,设立专门受理窗口,安排专人负责接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当场受理,并第一时间启动办理程序,对于情况紧急,确需立即救助的案件,主动上门服务,简化办理流程,优先进行审核和审批,确保救助资金及时发放。自救助绿色通道启动以来,已成功为7名申请人提供了司法救助,救助金额累计达到3.9万元,最快的案件从申请到资金发放仅用了5个工作日,极大提高了救助效率,得到了群众的好评。
暖心回访,走好司法救助“最后一公里”。司法救助不仅仅是给予当事人经济上的帮助,更重要的是帮助他们走出生活困境,重拾生活信心。为巩固司法救助成果,该院积极践行“一次救助、长期关怀”模式,实行季度回访机制。对已救助的当事人进行实地走访和电话回访,深入了解救助金的使用情况、被救助人的生活现状、身心健康以及后续的生活规划等,确保救助工作真正落在实处,让被救助人在获得救助的同时感受到司法温度和法治力量,真正实现“救”在点上,“暖”在心里。(王晓平 张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