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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人民检察院召开诉判不一案件讲评会
2025-05-07 09:50:00    来源:黄河新闻网晋中频道

为贯彻“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要求,落实《晋中市人民检察院案件讲评实施方案》,4月29日,晋中市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联合第二检察部、寿阳县检察院,举办诉判不一案例讲评会。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主持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赵冰峰主持会议并讲话。

晋中市检察院案管办在业务数据分析中发现两级院诉判不一案件呈上升态势,法检两院对于案件定性的差异,不仅关乎法律适用的统一,而且关乎司法公信力。为进一步统一司法尺度,提升案件质效,市检察院组织召开了诉判不一案例讲评会。会前,市检察院案管办从全市两级检察机关2024年办理的案件中,选取了4件诉、判存在定性分歧的案件,提前下发至参会人员,市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各基层检察院就下发的案例分别组织了会前研讨。

会上,参会人员围绕4个案件,从案件事实认定、定性分歧意见、法律适用原则、法理情统一、会前讨论情况等方面,展开热烈的探讨,将自己办理的案件与讲评案件进行类比分析,提出办案过程中存在的困惑,发表对案件定性、处理的看法。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陈传琴逐案进行分析点评,并就案件反映出的办案问题、需要注意的细节事项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寿阳县检察院结合办理的具体案件,围绕“三个善于”和“三个管理”,就如何高质效办好刑事检察案件进行了经验交流。

赵冰峰强调,讲评诉判不一的案件,不等于案件办理存在问题,关键要通过强化对已办案件的复盘,不断提升个案质量,助推类案办理质效提升。市县两级检察院要切实加强诉前把关,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要加强对本部门案件的监督管理,对重大、疑难、复杂,特别是内部分歧较大的案件,要通过检察官联席会、案件会商会等形式,充分探讨沟通,厘清案件事实证据,统一法律适用标准。要落实备案审查工作机制,各基层检察院要落实好市检察院出台的《关于加强诉判不一刑事案件同步审查工作规定》,市检察院要加强分析研判,做好类案指导,提升类案办理质效。要强化法律监督,完善抗诉与沟通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对诉判不一案件,要及时审查法院的判决裁定,对于确有错误的,应当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予以抗诉,对于存在认识分歧的案件,应当及时与法院沟通,并在相关文书中进行分析阐明,确保司法公正。

市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第二检察部、各基层检察院分管领导、部门主任、案件承办人参加会议。(白洋)

[编辑:程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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