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晋中讯 酒后KTV撒野?这一拳下去,砸的是自由!
基本案情:一杯酒引发的“疯狂闹剧”
案情回顾:2024年3月10日晚,赵某、梁某、张某、侯某四人饮酒后到KTV唱歌。因不满有孕在身的KTV工作人员尚某进入包间敬酒时对以水代酒,赵某一行人便推打尚某,期间还殴打了前来劝阻的KTV工作人员李某,围殴了前来理论的KTV经理闫某,并无故殴打KTV服务员冯某。经鉴定,闫某、冯某构成轻微伤。案发后,经榆次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赵某、梁某、张某、侯某酒后随意殴打他人,破坏社会公共秩序,已构成寻衅滋事罪,依法提起公诉。最终,赵某、梁某、侯某、张某均因犯寻衅滋事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至一年三个月不等。
检察官说法:酒后打砸为何构成寻衅滋事罪?
法律不认可“酒后无责”。醉酒并非免责事由,《刑法》第十八条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及其司法解释,任意损毁公私财物价值2000元以上或随意殴打他人致轻微伤以上,即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
在司法实践中,酒后寻衅滋事往往因“情节恶劣”被从重处罚,最高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检察官提醒:酒后“三牢记”避免踩雷
1.牢记“喝酒不惹事”:酒后控制情绪,遇事冷静沟通,拒绝“一言不合就动手”;
2.牢记“损物必赔偿”:损毁财物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若达刑事标准更要面临牢狱之灾;
3.牢记“维权走正道”:消费纠纷可通过协商、投诉等合法途径解决,切勿以暴制暴。
4.遭遇酒后滋事怎么办?
第一时间报警,保护好现场和监控录像;固定财物损毁证据(拍照、录像、清单);伤情严重者及时就医并保留诊断证明,可同步向检察机关申请司法救助。
KTV的歌声不该成为违法犯罪的伴奏。饮酒助兴本是生活常态,但任何时候都要守住法律底线。检察机关将持续加大对“酒后滋事”“公共场所暴力”等犯罪的打击力度,用法治守护群众“夜经济”的安全与祥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