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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公安交警支队:安全骑行 从“头”做起
2022-02-18 09:45:12    来源:黄河新闻网晋中频道

黄河新闻网晋中讯 “我骑电动车没有戴头盔的违章行为被交警查获,现通过朋友圈提醒大家引以为戒……”近日,如果你看到你的朋友在朋友圈发出这样一条信息,不要奇怪,请为他积极“点赞”。晋中公安交警支队二大队为进一步加大“一盔一带”宣传教育力度,针对驾驶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的行为不再局限于面对面劝导教育,而采取自愿原则发微信朋友圈“获赞”的方式,集够10个“赞”就可放行。

为进一步推动非机动车驾乘人员的安全防护意识,有效减少交通事故发生。近日,晋中公安交警支队二大队针对辖区头盔实际佩戴率及电动车驾乘人员安全意识淡薄的实际情况,在辖区集中对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的行为进行教育,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为了增强交通参与者的交通法规意识,大队采取阵地宣传和现场查纠相结合的方式,以204岗、安宁岗、龙湖新建岗三个岗点为依托,通过摆放宣传版面、大喇叭播放安全提示语、悬挂宣传条幅进行阵地宣传,同时大队针对不戴头盔的电动车驾驶人通过扫码以及发朋友圈的形式接受“处罚”,取得了很好的宣传效果和社会效应。

这样的宣传方式得到了不少群众的认可,不仅让驾驶员牢记交通规则,也能通过朋友圈更大范围地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处罚并不是目的,集赞也只是一种手段,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能够在骑行电动车时自觉佩戴安全头盔,文明守法,共同维护和谐的出行环境。

[编辑:炳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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