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晋中讯 3月17日上午,左权县人民检察院就一起国有财产保护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及相关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案件召开听证会。听证会由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陈健主持,被监督的行政机关代表、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涉及的相关单位代表、听证员、案件承办检察官代表王英、检察官助理邢文清参加会议。
2022年初,左权检察院根据国有财产保护领域专项活动的安排部署,对2021年度左权县使用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的扶贫项目进行了统一摸底排查。在摸底排查及进一步跟进调查中发现,左权县某村新建牛场扶贫项目可能存在国有补贴资金利用不到位、属地镇政府履行验收及资金监管职责不到位情况。经向多方调取证据、询问相关人员以及多次现场查验,最终确定该扶贫项目工程现状存在多处与作为结算依据的《结算审核报告》内容不相符情况,证实该工程项目存在建筑材料“以好代次”、建筑构配件“以有代无”结算等不规范情形,已给国家利益造成损害。
听证会围绕左权检察院调查取证过程、各单位职责依据及履职方案等焦点展开。王英就案件事实进行了介绍,并向属地镇政府、具有监管职责的相关行政机关、项目监理单位等8个单位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书;邢文清向各单位阐述了各自的职责依据及建议内容;各单位分别发言并认领了责任。作为项目主管单位的属地镇政府表示,对检察建议书中提出的问题照单全收并举一反三,将成立专班,组织多方进行全面排查,分类逐项制定针对性强的整改措施,确保国家利益得到保护。听证员就案件线索来源、监理公司资质、整改工作计划等情况进行发问,案件承办检察官及相关单位负责人进行了回答。最终听证员评议意见为:“对于检察机关提出的检察建议,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在整改过程中要形成合力;属地镇政府应当出台长效机制来规范此类问题,堵塞监管空白;检察机关要跟进监督落实,对于整改效果要从严把握。”
国有财产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的听证会对于达到以“个案推动类案治理”,实现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具有重要意义。保护国有财产是检察机关的法定职责,在今后的工作中,左权检察院将加大力度办理一批典型案件,以检察办案服务全县乡村振兴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