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昔阳县纪委监委对晋中市城乡建设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于士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于士富身为党员干部,目无法纪,丧失底线,在拆迁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国家拆迁资金较大损失;公权私用,利用工作中发现的无主房产骗取国家拆迁补偿资金;以权谋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承揽棚户区拆迁改造业务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财物。
于士富严重违反党的工作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决定给予于士富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昔阳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