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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顺县人民检察院:依法能动履职 努力提升办案质效
2022-04-02 15:49:40    来源:黄河新闻网晋中频道

黄河新闻网晋中讯(通讯员 冯素颜)为深化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依法能动履职,更积极主动地参与到社会治理中。和顺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一案过程中,杜绝程序了结、机械办案,通过多种措施,积极提升办案质效,不仅为犯罪嫌疑人争取了从宽处理的机会,也最大程度帮助被害企业挽回经济损失,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引导侦查取证,补充完善相关证据。案件在批捕阶段时,吴某某拒不认罪,辩称公司是个人独资企业,其行为属于支配自己财产,主观上没有非法占有目的。为有效地指控犯罪,检察官引导侦查机关捋清侦查思路和取证方向,建议其委托有鉴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账务、会计账册进行审计,通过询问相关证人,核实股东出资、决策、分红等情况。

有力指控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按照和顺检察院指引的取证方向,侦查机关补充了证人证言,并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财务审计。经审计该公司性质属于集体参股企业,而非一人独资有限公司,吴某某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司资金共计40余万元。面对以上有力证据的指控,吴某某表示自愿认罪认罚,尽最大能力退还侵吞的钱款。

积极追赃挽损,检察环节全额退赃。和顺检察院充分运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推进认罪认罚和追赃挽损有机结合,多次与吴某某的辩护律师和家属沟通,其家属在审查起诉阶段代为退缴了全部赃款。鉴于吴某某自愿认罪认罚、退缴全部40余万元赃款,和顺检察院建议对其从轻处罚的量刑建议被法院采纳。

制发检察建议,助力企业规范经营。针对办案过程中发现的公款私存等管理漏洞和制度缺陷,和顺检察院精准制发检察建议,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建议,督促被害单位以案为鉴,汲取教训,进一步完善企业监督管理机制,堵塞财务监管漏洞,确保企业合规守法经营。

下一步,和顺检察院要积极把依法能动履职作为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基本路径,自觉、更优融入到每一个案件办理、每一项工作推进中,实现各项检察工作全链条、全覆盖、全方位高质量发展,做到再接再厉、止于至善。

[编辑:炳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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