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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权县人民检察院加强《信访工作条例》学习 助推控申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2022-05-05 11:10:00    来源:黄河新闻网晋中频道

黄河新闻网晋中讯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信访工作条例>推动新时代控申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提示》文件精神,增强做好新时代控申检察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服务保障社会稳定大局,左权县人民检察院以“三学习、三提高、三实现”加强《信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学习,助推控申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党组中心组集中学,提高政治站位,实现明“义”。

左权县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条例》学习,检察长宁利峰在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会上领学并指出:《条例》是全面规范信访工作的第一部党内法规,是新时代信访制度改革的成果,是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动实现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对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新时代信访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宁利峰强调,院党组务必要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认真将《条例》学通、学精、学实,严格落实院领导包案办理立案监督、刑事申诉、国家赔偿等案件,坚持检察长接访首办责任制和“七日三个月”回复制度,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领导示范作用,树立“一盘棋”思想,构建“大控申”格局,形成信访合力,有效化解矛盾,真正理解《条例》的核心要义。

业务条线组织学,提高办信觉悟,实现重“效”。

《条例》下发后,在院党组的安排和控申检察部门的号召下,全院各业务条线认真组织学习,并积极开展诉源剖因工作。尤其是控申检察部门认真对近五年办理的信访案件进行了“回头看”,重点对反映集中的“农民工讨薪”、“申请民事执行监督”、“申请民事审判监督”等信访案件剖析原因,联合民事行政检察部门检察官集中分析研判,作出信访处置预案,探索对之前“农民工讨薪久执未果”的信访案件当事人加强国家司法救助力度;对之前“申请民事执行监督”、“申请民事审判监督”的信访案件加强跟进监督;对已经监督仍不断信访的案件当事人尝试以“公开听证”的方式释法说理。不断提高业务部门办信觉悟,不仅把办案质量作为生命线,更要把办案效果作为重要的衡量指标,增强释法说理性,真正从诉源剖因上下功夫,借鉴“枫桥经验”,力争把矛盾化解在初始萌芽状态,努力做到“矛盾就地化解、矛盾不上交”。

案件评查化解专班案中学,提高履职能力,实现力“行”。

《条例》出台以来,左权县人民检察院案件评查化解专班不仅认真组织学习,并且以正在办理的刘某某信访案为例,以案促学。对该案的侦查卷、检察卷和审判卷全面评查、撰写评查报告,并详细听取信访人刘某某的诉求,结合《条例》分析研判,积极履职担当,认真释法说理,从法理上告知信访人该案已经上诉并二审生效,如果不服刑事判决可以申诉;从情理上让其明白法治社会,即使不服刑事判决,也不能越级访,更不能非访,否则不仅会对社会稳定造成影响,而且对自身也是费时、费力,甚至可能违法,积极将信访案件依法导入法律程序,不断提升信访化解履职能力,真正实现力“行”。

下一步,左权县人民检察院将积极配合各级党的机关、人大常委会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以及群团组织等开展信访工作,扎实推进控申检察“质量建设年”活动,进一步巩固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化解信访突出问题,为服务保障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环境。

[编辑:炳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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