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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石县人民检察院:以法治之力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2024-08-28 09:50:00    来源:黄河新闻网晋中频道

近日,灵石县人民检察院举办“检教同行 共护成长”检察开放日活动,县妇联等十余家未成年人保护单位参加活动,共话未成年人综合保护。这是灵石县人民检察院联合职能部门积极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生动缩影。在灵石,多家未成年人保护单位齐心协力、多管齐下,以法治力量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近年来,灵石县人民检察院加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力度,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积极创新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模式,加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的同时,以检察能动履职促推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体系融合发力,以法治之力擦亮“未成年人综合保护”灵石品牌。

“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检察机关作为全过程参与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的法律监督机关,积极探索并创新‘3+4+N’工作模式,力求为未成年人提供更加全面、细致的司法保护。”灵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林介绍。

“3”代表搭建县、镇、村三级平台,加强统筹部署。针对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在县委、县政府推动下成立灵石县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并主动承担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职责。在深入走访调研各乡镇行政管理机构的基础上,推动全县十个乡镇(街道)建立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县级统筹指导、镇级平台为枢纽、村级跟踪落实的纵向联通网络。

“4”是打造四项机制,开展精准救助。整合全县各成员单位资源,联合县妇联、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团县委等部门,构建综合救助、未成年人普法、心理健康干预、社会力量参与四项机制。

“N”则代表探索N项拓展,提升综合素质。为协助困境未成年人强化自我认识,探索统筹开展特长培训、观护帮教、技能实训、心理素质教育等N项拓展活动。延伸教育触角,致力于加强对具有厌学情形、犯罪情节轻微、留守等困境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的同时,培养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为其提供更全面的成长平台。

此外,灵石县人民检察院还注重与家庭、学校、社会等各方力量的合作,共同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深入开展。通过加强与家长的沟通联系,提高家长对未成年人保护的重视程度;通过加强与学校的合作,推动校园法治教育落到实处;通过加强与社会各界的协作,动员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到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

在“3+4+N”工作模式的推动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越来越多的未成年人开始关注法律、了解法律、尊重法律,自觉遵守社会规范。同时,在注重司法保护的同时,还融入了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等多个方面,形成了全方位、多层次的保护体系。

“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灵石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防范为主、预防为先”的原则,努力构建防护屏障。”陈林表示,通过加强宣传教育、完善制度机制、强化社会监督等多方面的措施,不断提升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和受侵害事件的发生。

在注重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同时,通过开展“校园欺凌”防治工程、“平安校园”创建工程、未成年人关爱“三防”工程等活动,守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障未成年人安全成长。为了深化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灵石县人民检察院还积极推进“法治进校园”活动,通过组织讲座、举办法治情景剧竞赛、开展模拟法庭等多种形式,普及法律知识,增强法治观念。同时,通过结合具体案例,深入浅出地讲解法律条文,引导未成年人正确理解和运用法律,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灵石县人民检察院还注重加强与社会各界的合作,共同营造关爱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通过与社会各界密切合作,共同开展关爱和支持,同时,还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的规范化、专业化。通过建立健全未成年人案件办理机制、加强未成年人案件专门化办理、推行未成年人案件社会调查制度,确保未成年人案件的办理更加公正、高效、人性化。

2024年,灵石县人民检察院在原有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案区的基础上改造升级,打造集办案、帮教、救助、普法等功能于一体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实践基地,以实现对未成年人的双向、全面、综合司法保护,是开展法治教育、学生保护、预防犯罪、安全管理、依法治理的重要场所。

此外,灵石县人民检察院还积极强化社会监督,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参与未成年人保护的良好氛围,把未成年人保护从“单指用力”转变为“攥指成拳”。

灵石县人民检察院制定未成年人“护苗”专项行动方案及相关配套实施方案,全方位打造四项机制;县妇联牵头开展“关注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行动,创造良好、和睦、文明的家庭社区环境;县教育局牵头开展“校园欺凌”防治工程,建立健全教育体系塑造育德为先的教育环境;县民政局牵头开展“多元救助”工程,为未成年人撑起一道安全屏障;县公安局牵头开展“未成年人净网工程”行动,营造安全绿色健康的上网环境。

通过一系列“护苗”措施的实施,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更加有效的保障,成长环境也得到了显著改善,自我保护能力和心理健康得到了明显增强。

“同学们知道哪些行为是违法的吗?又该如何保护自己不受侵害呢?”“什么是违法行为,以及常见的违法行为有哪些呢?”依托“小树苗”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灵石县人民检察院连续多年持续到辖区内各农村中小学讲授法治教育课,学生欺凌防范、预防性侵害、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等各种针对性法治课收效良好。同时,还针对未成年人特点,制作了一系列生动有趣的法治教育宣传资料,通过“两微一端”平台、法治情景剧表演等形式,让未成年人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学习法律知识。

“小树苗”工作室负责人王彦玺介绍,目前通过“检校”合作模式,灵石县人民检察院与县内多所中小学建立了紧密的合作关系,将法治教育融入学校日常教学中,为未成年人们提供全方位的法治保护,“让法治宣传覆盖到每一个学校,在春风化雨中让未成年人了解法律常识。”

随着法治教育工作的深入推进,灵石县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逐渐展现出更加生动、多样的面貌。“小树苗”工作室不仅是孩子们的法律课堂,更成为他们心灵的港湾。在“小树苗”工作室的引导下,越来越多的未成年人开始关注法律、学习法律,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尊严和权益。

除了法治教育,灵石县人民检察院还积极探索多元化的未成年人保护方式,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家长、老师等群体,壮大保护未成年人的重要力量。结合办案中发现的家庭监护缺位情况,向涉案孩子的监护人制发山西省首份《督促监护令》,并同步开展家庭教育指导。针对教职工群体,开展针对教职工群体的专题讲座,有力增强教育行业从业者的法治意识和未成年人保护意识。

“每一个孩子都是一株独特的树苗,他们或许有着不同的形状,但都值得被珍视和呵护。”王彦玺说,灵石县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们深知这一点,因此在“小树苗”工作室的帮教工作中,他们始终秉持着包容、理解、引导的原则,努力为每一个未成年人创造一个健康、安全的成长环境。

在一例案件中,小王、小杨、小刘三名未成年人,在烧烤摊吃夜宵时与他人发生冲突,将对方殴打致伤。案发后,灵石县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指派检察官提前介入,积极引导公安机关侦查,提出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意见建议。经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和公开听证会评议,考虑到罪错少年均系在校学生,无违法犯罪前科,且认罪态度好,已赔偿被害人并取得谅解,本着“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灵石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本案的犯罪嫌疑人作出不予批准逮捕决定。

通过训诫,3名罪错少年表示将深刻反省自己,吸取教训,认真学习法律知识,规范自身的行为。在后续帮教过程中,灵石县人民检察院帮教团队通过多次走访学校、家庭、社区获悉,3名罪错少年经集中训诫、个体帮教后发生了很大变化。帮教团队也在其学习、心理辅导及高考志愿填报等方面给予了关怀和指导,如今3名罪错少年均已收到大学录取通知书,圆了大学梦。

在灵石这片热土上,“小树苗”工作室如同一颗璀璨的明珠,照亮着每一个未成年人的成长之路。检察官们以其专业与热情,为孩子们撑起了一片成长的天空,让他们在法治的阳光下茁壮成长。

“法治教育不仅是传授法律知识,更重要的是培养孩子们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精神。”王彦玺说。在县人民检察院的推动下,灵石县将进一步开展多形式、多主题的法治及安全教育宣传,并通过多部门多管齐下、多方配合,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一片“爱的蓝天”。(赵磊 陈宇


[编辑:程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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