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晋中讯(通讯员 刘昊岩)日前,在晋中市城区新建北路,一男子因无证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被晋中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校大队民警查获。在比对核实机动车驾驶证信息时,民警发现该男子因一起交通事故,已被吊销驾驶证13年。
一辆车牌号为冀A3M6XX的白色现代牌轿车在新建北路道路西侧非机动车道行驶时,被在此执勤的高校大队二中队民警拦停接受检查。当民警要求驾驶人出示机动车驾驶证时,该男子磨蹭半天才从身上掏出驾驶证。男子的怪异行为引起了民警注意,随即民警登录了山西公安交通管理治理综合应用平台。在对其机动车驾驶证信息进行比对时民警发现,该男子因2009年春节期间一起致人死亡交通事故,被河北省邯郸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吊销驾驶证。该男子此番驾车上路,属于无证驾驶交通违法行为。
经进一步检查询问得知,机动车驾驶人刘某,系河北省邯郸市人,自13年前驾驶证被吊销后,至今未考取驾驶证。今年3月,刘某因承揽大学城一处建筑工地施工业务来到榆次。
交警提醒广大机动车驾驶人,一定要取得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再上路行驶,否则,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将面临罚款2000元,并处行政拘留的处罚。机动车驾驶人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切莫心存侥幸无证驾驶、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