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晋中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晋中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立法工作推进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根元出席并讲话。
会上, 市人大常委会介绍了《晋中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立法背景、立法必要性和重要意义以及相关工作要求。市政府办、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工信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交警支队等部门相关负责人围绕各自工作职责作了表态发言。
王根元强调,《晋中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是我市第一部政府规章上升为地方性法规的具体实践,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全力推动此次立法工作;要各司其职、主动作为,及时解决立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要加强沟通,协作配合,按照规定时间高质量完成各项任务。 (晋中日报 记者裴晓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