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蓝”守护“英烈红”
黄河新闻网晋中讯“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不得从事与纪念设施无关的活动,请自觉维护庄严、肃穆、优美的环境和气氛……”近日,平遥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们到平介县抗日英烈殉难处回访时,发现该处环境整改一新,新安装的人体感应小喇叭会感应行人过往,自动播放温馨提示,讲解烈士事迹,过往群众驻足聆听,纷纷反映这个小喇叭好,让烈士事迹永远流传。
平介县抗日英烈殉难处系为纪念1941年殉难的平介县县长薛佑之等人,于2015年9月建亭立碑。今年3月,平遥检察院检察官在履职中发现,平介县抗日英烈殉难处纪念碑没有围挡,碑亭围栏人们闲坐聊天,周围孩童嬉戏打闹,严重损害了烈士纪念设施庄严、肃穆的氛围。该院第一时间向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建议相关单位履行管理职责,采取相应措施,对英烈设施予以有效管护,对损害英烈设施的情形予以整改,保护英烈设施良好的环境氛围。
相关单位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及时整改,对“平介县抗日英烈殉难处”纪念碑进行围挡,将碑亭周围可以休憩的围栏拆除,使路人不能随意坐靠休息;在碑亭内设立“温馨提示”牌,并安装人体感应喇叭,既宣传烈士事迹,又提醒路人爱护烈士纪念设施。
下一步,平遥检察院将继续履行检察监督职责,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用心用情用力依法保护好、管理好英烈纪念设施,以履职担当捍卫英烈荣光,让英烈精神代代相传,熠熠生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