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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权县人民检察院开展“检察官教检察官”专题讲座
2022-06-07 15:36:56    来源:黄河新闻网晋中频道

黄河新闻网晋中讯 为深入贯彻落实晋中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检察官教检察官”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切实加强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6月6日,左权县人民检察院邀请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一级法官、优秀审判员赵德华,以《刑事审判实务中的几个问题》为题,围绕需求、问题、能力三个导向,为全体干警进行授课。培训会由任志坚常务副检察长主持。

以需求为导向 提升培训针对性

随着刑事办案业务能力需求的不断提升,赵德华以检察办案实际需求为导向,为全院检察干警授课。培训中,赵德华多次强调“学法条,悟法理”,明确检察办案人员不仅要注重法条学习,而且必须依法办案。随后,以左权检察院曾经办理过的安某某受贿案、李某某盗窃案等真实案例,从事实认定、证据审查、追诉时效认定、受贿金额认定等方面以案释法,极大地提升了此次培训的针对性。

以问题为导向 提升培训的实战性

培训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培训中,赵德华根据多年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围绕归案情况说明的书写、涉案财物的处理、事实和证据的认定、量刑规范化等容易引起争议和出现问题等方面进行讲解。一讲归案情况说明与抓获经过的区别,强调归案情况说明制作真实性、及时性、独特性三个特点的重要性;二讲涉案财物处理法条规定,强调涉案财物性质、归属、赃款精准度的重要性;三讲庭审举证层次分明、重点突出的重要性。尤其是针对平时检察官容易忽略的问题详细讲解,极大地提升了培训的实战性。

以能力为导向 提升培训的效果性

检察机关负有指控犯罪的法律职责,检察官要想实现指控犯罪,使被告人认罪认罚,就必须提升自身业务能力,特别是精准化量刑能力在提升案件诉讼质量中的作用尤为重要。赵德华结合精准化量刑规范,以个案为例,强调量刑规范化必须坚持定性分析为主、定量分析为辅的基本原则,量刑情节必须把握层次性的特征,两者相互结合,最终才能做到精准量刑,注重量刑规范化训练,极大地提升了培训的效果性。

今后,左权检察院将依托“检察官教检察官”的平台,邀请更多业务骨干和外单位办案能手进行授课,实现以讲促学、以学促用、以用促干,为左权检察院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能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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