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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石县人民检察院召开落实“两个责任”会商会
2022-08-01 09:10:00    来源:黄河新闻网晋中频道

黄河新闻网晋中讯 7月28日,灵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联合灵石县纪委监委第五派驻纪检监察组召开落实“两个责任”会商会。会议由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林主持,县纪委监委第五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王宏强、院党组成员和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参加会议。

会上,陈林传达学习了纪委文件《关于建立联合打击洗钱犯罪工作机制的意见》。王宏强围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三点意见: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不断提升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二要抓好规范化办案制度落实,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及其他相关制度,并把此项工作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重要内容,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示范带头作用,推动形成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三要坚持作风建设不停歇,持续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同时结合县纪委正在开展的“1030”专项行动和“清廉灵石”建设等工作,持续加强作风建设,坚决纠正一切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和不正之风,提升检察工作水平,真正做到立检为公、执法为民。

陈林指出,专题会商是院党组与县纪委监委第五派驻纪检监察组加强工作沟通、共同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工作的一项重要制度,对于压实政治责任、正视自身存在问题、找准症结原因、研究有效措施、推动整改解决、实现同向发力、协同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陈林强调,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全面从严管党治检的使命感责任感。要突出政治统领,强化党的政治建设的根本性保障作用,把强化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体现到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省委《实施意见》上来,扎实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要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肩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持之以恒强化政治监督,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制约,夯实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根基,更好服务保障灵石全方位高质量发展。

二要把主体责任压得更实,靶向突出问题,持续推进检察队伍自我革命。进一步强化“抓全面从严治党是本职、不抓全面从严治党是失职、抓不好全面从严治党是渎职”的观念,强化组织实施,发挥机制效应,加大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主体责任考评力度,切实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落实到行动上。要深化顽疾整治,加强案例剖析和势态分析研判,增强纪法约束的刚性。进一步加大警示教育、监督执纪等工作力度,着重在深化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提升教育管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上下功夫。

三要加强衔接配合,进一步推动“两个责任”贯通协同。要加强院党组与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沟通协调,自觉接受派驻组监督,坚决支持和配合派驻组履行监督职责,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持之以恒落实好派驻组列席或参加院党组会、检察长办公会、检委会及其他重要会议制度;院党组至少每半年会同派驻纪检监察组专题研究一次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派驻组在日常监督中发现存在的普遍性、苗头性、倾向性、典型性问题,要及时向院党组通报,必要时提出纪律检查建议或监察建议;院党组与派驻组要在本院干警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移送、党纪(政务)处分协商、巡视巡察工作等方面加强衔接配合,进一步凝聚工作合力,不断提升监督质效。

四要坚持“严”的主基调,一体抓实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持续深入推进教育整顿常态化长效化,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处理好统筹推进和条线治理的关系,明确目标任务,建立责任清单,完善工作机制,加强条线指导,以检察工作的提质增效来体现巩固教育整顿成果的实效。抓住“关键少数”、重点岗位,紧盯“一把手”和班子成员、涉及“人财物”管理、项目建设和监督办案等廉政风险较高的人员、岗位、环节,落实廉政防控各项制度措施,加大干部轮岗交流力度,加强警示教育,以案为鉴,以案促改,把干部监督管理落细落实。加强对年轻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重点关注入职、提拔等关键环节,引导年轻干部坚定理想信念,自觉抵制各种诱惑,扣好廉洁从检的“第一粒扣子”。深化对检察权运行的监督制约,处理好放权与控权的关系,进一步完善检察官权力清单,落实检察官惩戒机制,持续抓好“三个规定”落实,一体推进“三不腐”,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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