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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遥县人民检察院召开优秀案件优秀文书典型案例表彰暨经验交流会
2022-09-08 17:04:35    来源:黄河新闻网晋中频道

黄河新闻网晋中讯 为深入推进“质量建设年”建设,全面提升检察队伍素能和办案质效,9月2日上午,平遥县人民检察院召开优秀案件、优秀文书、典型案例表彰暨经验交流会,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郝慧琴出席会议,院班子成员及全体干警参加会议。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郝瑞冬主持会议。

会上,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廉永进宣读了《平遥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对2021年度案件评查与文书评审工作情况的通报》《平遥县人民检察院2021-2022年度入选高检院、省检察院典型案例通报》。通过对2021年度69件案件和116份文书的严格评审,评选出陈某某等5人盗窃案等优秀案件6件,赵某某非法经营案件起诉书等优秀文书3份。2021-2022年度,平遥检察院共有5件案例入选高检院、省检察院典型案例。

会议对李俊卿等9名优秀案件、优秀文书、典型案例承办人予以表彰,为获得表彰人员颁发荣誉证书。获表彰的优秀案件、优秀文书、典型案例承办人、参与人进行了交流发言,从不同角度分享了案件办理、文书制作、培育撰写典型案例的经验心得。

郝慧琴代表院党组向9名获表彰干警表示衷心的祝贺和感谢,指出,2022年是高检院确定的检察工作“质量建设年”,开展案件评查是贯彻落实以科学管理促“管好管理”的重要举措,培育典型案例是实现检察业务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召开表彰暨经验交流会目的就是要引导全院干警高度重视案件质量,高度重视文书制作,精心培育典型案例,以此推动平遥检察院检察业务再上新台阶,大家的经验交流体现了平检人求极致的工作状态,精诚团结的工作氛围,工作思路清晰,办法得力,人人争先、人人争为的工作激情得到进一步激发。

郝慧琴就今后工作提出三点意见。一是充分认识案件质量评查以及典型案例培育的重要意义。案件质量评查是发现问题、规范办案、提升案件质效的有效途径,对办理的案件总结、加工、打磨,培育成最高检、省检察院典型案例,是对办案经验的再总结,也是对自身能力的再升华,要切实将这两项工作作为开展“质量建设年”活动的重要抓手,持续落实落细,推动平遥检察院各项工作质效全面提升。二是大处着眼、细处着手,全面落实工匠精神。天下大事,必作于细。要向受表彰的9名同志学习,在案件程序、文书质量上求极致,以工匠精神将公平正义蕴含、浸润于每一个办案细节中,在案件办理全过程的每一个环节中,都要让人民群众能看到、听到、感受到公平正义,以高度负责的高质量检察履职为民解忧,厚植党的执政根基。三是瞄准短板,夯实基础,全面提升基本能力。面对新发展阶段对司法理念、司法质效提出的新要求、新挑战,要严格落实检察履职各项工作规范,从最基本、最基础、最常规的事情做起,把案件评查结果和典型案例培育作为检察官业绩考评的重要指标,勇于正视问题,补不足、强短板,持续深化内部监督,以责任追究和正向激励推动检察办案提质增效。

会议要求,要以此次表彰暨经验交流会为契机,紧紧围绕“质量建设年”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以等不得的紧迫感和“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精诚团结,真抓实干,推动各项业务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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