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个坚持”打造坚实清风阵地
清廉机关建设开展以来,平遥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坚决扛牢政治责任,紧紧围绕“五个过硬”目标任务,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教育引廉、思想育廉、文化倡廉、监督护廉、制度固廉”,强措施,促融合,增动力,多维发力,推进清廉机关创建走深走实,为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良好发展环境。
坚持责任筑廉 拧紧工作“责任链”
建设清廉机关,是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实际行动,是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坚强保障。平遥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把清廉机关创建作为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主题主线,高站位部署、高标准推进,坚持与检察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成立党组书记、检察长任组长的清廉机关建设领导小组,设立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结合检察工作职能实际,明确任务措施、工作要求,将4个方面16项任务逐项分解落实到分管领导、责任部门。通过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全院大会动员部署、每周例会听取汇报、推进会研究改进工作举措,解决困难问题,层层压紧压实“两个责任”,为清廉机关建设提供有力组织领导保障,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共建的浓厚氛围。全院上下团结协作,奋发作为,紧紧围绕服务保障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依法能动履职,服务大局,为民司法,各项工作不断创佳绩。未成年人检察工作2次在全省作经验交流,第一检察部主任孙代亮被评为全省“利剑斩污”专项行动表现突出个人,办理的史某某贩卖毒品案等5件案件入选山西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
坚持教育强廉 把牢思想“总开关”
把思想崇廉作为清廉建设的根本点,以政治建设为首,抓常抓实思想教育。引导干警筑牢信仰之基、把稳思想之舵,夯实清廉思想根基。持续深化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坚持完善落实第一议题、党组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制度,通过领导讲党课、专家讲座、知识测试、微党课等,丰富学习形式,提升学习效果。通过常态化党规党纪学习、典型案例通报、观看警示片等,以案明纪,警钟长鸣,强化干警敬畏意识,提高拒腐防变能力,时刻保持对“腐蚀”“围猎”的警觉和廉洁从检的定力,严守纪律规矩,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今年以来,共开展党组中心组学习11次,全院集中学习40次,院领导、支部书记讲党课6人次,警示教育10余次。
坚持文化润廉 厚培氛围“营养土”
把培育廉政文化作为检察文化建设核心内涵,充分利用有限空间,系统布局文化场景。装置浮雕文化墙、移动工作版面,建设文化长廊,电子屏滚动播放清廉警句格言,廉政元素处处可见,让墙壁“说话”,让走廊“育人”,营造“沉浸式”检察廉洁文化氛围。微信公众号开设清廉建设栏目,每日推送廉政教育相关内容,发布清廉创建工作动态。组织开展“讲清廉故事,做清正干警”清廉故事分享会,“传承优良家风,建设清廉检察”道德讲堂,“牢记殷殷嘱托、践行三个敬畏”和“清廉机关,你我共建”等各类主题活动,重温入党誓词,瞻仰革命先烈,学习先进模范人物事迹,以文化人、以廉润心,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崇洁尚廉的清廉文化氛围。
坚持监督护廉 勤念廉政“紧箍咒”
强化日常监督。把廉洁要求贯穿日常教育管理监督之中,通过正向引导、反面警示、常态教育以及任职谈话、日常谈话、提醒谈话、诫勉谈话等方式,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开展晋升职务职级、新任职干部及新聘用人员集体廉政谈话会3次。
加强节前监督。紧盯重要时期、重大节假日,常态化进行教育提醒,坚持开展“节前”纪律作风教育;成立纪律作风检查小组,不定期检查纪律作风,开展春节、清明节、端午节、国庆节节前教育4次。
强化风险防控,紧盯“关键少数”和执法权力集中重点领域和岗位,建立权力运行清单和廉政风险防控清单,落实检察长与领导班子成员、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干警廉政谈话制度,建立干部廉政档案、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党风廉政责任书》等,建立完善廉政防控措施和内部管理制度机制,开展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做好关键岗位和关键环节的跟踪监督,组织开展“两个责任”谈话2次、梳理廉政风险点183个,签署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44份。推进检务公开,主动接受各界监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家等各界代表广泛参与公开听证、视察,及时主动公开社会关注的重要案件信息和检察法律文书,公开案件信息83个,案件公开听证41件次。
坚持制度固廉 筑牢廉政“防火墙”
坚持制度约束权力,严防严控办案廉政风险,建立健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制度防线。落实党组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全面从严治党专题研究会商制度、检察人员违纪违法分析报告制度,定期研判检察人员违纪违法情况,每月向纪检监察组通报信访举报办理情况。健全廉政谈话制度、新入职人员岗前谈话制度等,贯彻执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严格执行检察干警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禁业清单”,规范检察干警离职从业行为,规范检察官与律师、当事人等接触交往行为,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院领导带头填报违反“三个规定”问题,确保司法权规范有序运行。完善检察人员考评机制,将政治品质、廉洁自律等情况纳入检察人员考核重点内容。严格执行司法办案权力清单,落实案件评查、案件管理流程监控制度,加强对检察官办案活动程序监督,确保检察权依法依规行使。
蹄疾步稳,方能致远。平遥县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持之以恒落实从严治党责任,以“政治清明、司法清廉、干部清正、文化清朗”为目标,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不懈把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全面建设风清气正的“清廉检察”,以党风廉政建设新成效促进和保障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建设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国际旅游城市提供更加有力法治保障。(梁晓 武秀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