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迅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把主要精力放在抓复工复产、抓经济发展的批示精神,榆次区委、区政府结合全区实际,从12月14日至12月31日,再次发放“晋情消费 惠享榆次”消费券,助推商贸领域等行业经济提升,带动消费市场复苏势头持续增强。
据悉,本轮消费券共投入财政资金800万元,将通过云闪付APP发放,包括零售通用券(含家居类)、住宿餐饮券、加油券、家电券、家电下乡券五类。其中,零售通用券共有四档,具体为:满30元减10元、满100元减30元、满600元减100元、满1000元减200元。住宿餐饮券共有三档,具体为:满100元减30元、满300元减60元、满600元减120元。加油券共有三档,具体为:满100元减25元、满200元减40元、满500元减100元。家电券分为两类各有两档,一类具体为:满1000元减200元、满2000元减300元。另一类为家电下乡,具体为:满1000元减200元、满2000元减400元。发券具体时间为活动期间的每天上午10:00,票券有效期为当日有效,且当日22:00失效,具体发券时间由发券平台在发券界面公布。
活动期间,为方便广大消费者合理安排消费计划,消费券专项资金采取滚动投放、灵活调剂的原则进行发券。根据消费券领用与核销情况,结合市场需求动态调整发放频率、轮次资金、券种、资金比例和规模等。
消费者成功申领到消费券后,可在符合条件的商家进行消费,核销票券,购买一件或多件商品的统一结算价格达到满减条件,即可使用相应券种的消费券进行抵扣。持有多种面额消费券的,系统会自动优先使用面额大的消费券。在有效期内未使用的,消费券将自动失效。每笔交易仅支持核销一种优惠金额的消费券,其中零售消费券满30元减10元额度,消费券每笔只能使用一张,不能叠加使用。领券但不使用核销的,视同已参加过消费券活动,发券主体和发放平台均不再以任何形式向消费者进行补偿。消费者已领到的券过期后,相应资金回充到消费券资金专户,供发放平台为本次活动继续发券使用。(胡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