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晋中讯 国有财产事关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和国计民生,而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与国计民生息息相关。近日,灵石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履行公益诉讼职能,成功收回一企业欠缴税款和滞纳金50余万元。
2022年9月,该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在履职中发现,某铝矿企业累计欠缴印花税389135.2元、城市维护建设税38218.2元、资源税82116.63元及滞纳金8100.2元。灵石县人民检察院主动对接企业所属税务分局,在税务局工作人员的配合下立即开展走访调查工作。在全面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欠缴税款情况及原因的同时,加大欠税管理相关法律政策宣传力度,向企业讲解欠税清理、补交税款等相关规定,提高企业纳税意识。最终通过诉前磋商方式,督促税务机关依法履职,成功挽回国家财政收入损失。
今年以来,灵石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为国聚财、为民收税”宗旨,充分发挥与县税务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建立检察工作与税务行政执法衔接机制的意见》作用,通过调取季度欠税公告、收集相关证据材料、走访欠税企业,共立案办理9家企业欠缴税款案,督促税务机关追回各项税款184.769万余元,用公益诉讼检察守护了国家“钱袋子”,当好国有财产“守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