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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顺县人民检察院:践行人民至上 用心办好每一个“小案”
2023-06-16 09:50:00    来源:黄河新闻网晋中频道

危险驾驶案是常见多发的“小案”,但对当事人来说,却是关乎自身的大事,必须极致审查,用心办好。和顺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危险驾驶案件过程中,挖出案件背后敲诈勒索犯罪线索,以能动检察维护司法公正,实现了检察监督办案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2021年8月30日凌晨,任某某应邀与李某某、马某某饮酒,后又应李某某、马某某要求驾车拉乘二人到指定地点。行驶过程中与韩某驾驶的机动车(拉乘郭某某)发生碰撞,韩某向公安机关报案称,任某某酒后驾车发生交通事故。交通民警到现场处置,通过任某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和抽血鉴定,任某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19mg/100ml。2022年1月6日,侦查机关对任某某以涉嫌危险驾驶罪移送该院审查起诉。案件审查过程中,任某某多次辩解其驾车过程中并未与韩某驾驶的车辆发生相撞,而是韩某驾车故意撞在自己的车上,这一情节引起检察人员的高度重视。为进一步查明该案存在的疑点,该院启动自行补充侦查程序,最终查明本案系李某某等人恶意共谋敲诈任某某而引发,背后隐藏敲诈勒索犯罪行为。

经综合考量后,该院依法对任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同时将李某某等人敲诈勒索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并跟踪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日前,李某某等人敲诈勒索案经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提起公诉后,已判决生效。

在办理这起危险驾驶案件过程中,和顺县人民检察院依法能动履职,强化责任担当,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从细节处入手,敏锐发现案件疑点,积极启动自行补充侦查程序,查明案件事实,挖出隐藏的犯罪线索,凸显检察监督实效和权威,达到了良好法律效果。

案小事不小、小案不小办。和顺县人民检察院用实实在在的行动担当尽责,以“如我在诉”的情怀追求至善,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崔燕)

[编辑:李秀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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